小小夢想 wrote:
當事人被扣薪是什麼理由..法院都已有強制扣薪, 知道人家為何被扣薪似乎不重要了~
至於公司為何不遵守法院強制扣薪內容, 又是另一碼事

就像警察看到有人闖紅燈可以開罰單, 但是可以再給當事人二個耳光當教訓嗎..只因你前面先違法,就能私刑?

至於熱心的人多或少..只因世上惡人太多..希望有正義的人可以協助多幫忙了.



所以你的薪資是多少??

扣繳的金額是多少???

麻煩直接給的數字行嗎?

給個正確的數字有很難嗎??

還有麻煩說一下你的居住地

看一下你們的最低生活費標準是多少

才能知道合不合理
計算薪水已不重要, 因為你要的這些程序,法院都已跑完,什麼各縣市最低生活水準之類的...
重點在公司不理會法院強制扣薪的文.

法院已經給了一個明確的金額, 最低生活保障金額25K ; 每月扣除所有費用後, 薪資單上寫可實領都有超過25K
問題就在,每月實領到金額不到13~18K

接下來是勞工局介入調查, 開開罰單,才有用, 網路不痛不癢


會發文主要是我原以為是在一家依法處理的公司, 看來是期望過大,失望越大.
但我非當事人,這種事還是當事人自己挺身而出,贏者當英雄,輸者變狗熊.你也要知道,你去勞工局之後,公司會怎辦你.
而我們這種勞工...誰敢拿飯碗去爭呢
台灣勞工太軟,所以養成太多慣老闆,政府官員指管抽稅拿錢
基本不太想管你的權益,勞工局申訴是第一步,如果想把事情鬧大
就把處理的案子弄上媒體大幅渲染,這樣比較能對違法亂扣錢的公司造成打擊
他們才會比較怕,不然公告在勞動部違法黑名單上面,其實對企業不痛不癢
cckm wrote:
樓主說:
1.他沒拿到2/3的足額薪水.
2.差額部份被出納以作業費名義另行扣除.
3.出納說多扣的錢要還給債權人.


4.以其他名目多扣的錢,致使開版大(或他朋友)實際到手金額,少於當地最低生活費
很有趣~
原來這種勞工局是先丟第三方勞資協商, 我還以為會來查違法事項~
小小夢想 wrote:
很有趣~
原來這種勞工局是先丟第三方勞資協商, 我還以為會來查違法事項~


說真的

你講在多

我都當你在幻想

真的

我一句都不相信

夠直接吧...



為什麼

一來是ID...一個多年沒用的ID..今年開始狂PO新聞版針對性的PO文...會讓人有......

不過那是其次..


二來才是主因

你永遠都是自己在講

自己講自己的

沒有拿出任何東西的實證...

很多人在跟你要證明..你一件都沒拿出來過...

你說公司的薪資單寫都是2萬5..旦你實際拿不到2萬5..

這之間的差額是作業費

旦你確沒辦法舉證..這很矛盾..真的

畢竟有些東西是看事證..而不是看你講了什麼




三來是數字..台灣最低生活費最高的地區是台北市.這應該沒人有爭議

旦以台北市的最低生活所需去算1.2倍...23,579 ...而你說的25000...

沒有任何一個區的數字能得到

把全省的最低生活所需都拿出來換算..沒有任何一個得到25000的可能性

所以你說法院判定25000...只有一個可能..

你所謂被扣薪前的收入是37500(或是超過)

那扣1/3後..就是2萬5

不管你實際拿多少

你的扣薪前的薪資應該是37500左右....

不然怎麼判都不會是25000才對

旦你一直在爭最低生活所需???



四...這也是很瞎的一點

法院已經給了一個明確的金額, 最低生活保障金額25K ; 每月扣除所有費用後, 薪資單上寫可實領都有超過25K
問題就在,每月實領到金額不到13~18K


這是你說的...OK..先當他是真的..那我想請問..你知道為什麼每個月的作業費都會有所不同嗎??

就算是作業費..公司也是了不起每個月都固定而已??

所以到底是每個月公司都收不同的作業費??

還是公司每個月都扣固定的薪水..旦因為你的薪資每個月都有高高低低而造成你的薪水的不同

我是真的很好奇




對了..是你還是你同事..你自己知道就好..我都當成是你..簡單又直接...
我也閒閒的,來解決你的問題.
1. 我喜歡PO什麼文..你不用在意. 就算政治文一堆, 也不影響到你吧. 但我決不是1450, 也不會有假博士問題.
2. 我PO出來是反應現實而已, 也說明已在走程序, 就是事實.
3. 最低生活費是一個人的金額,..人家可是有向法院申請其它人要撫養,所以不是你查的那,而我給的就一個大約數字, 無需精準到零數. 而一開始就提及, 法院已給一個明確的數字. 表示很多程序法院都走完了.
4. 你可以當做我本人也行, 我貼文仍會描述是同事, 你不相信也沒關係.可以跳過~
5. 這文是在"法律新觀點" , 意思就是, 你以為的,,結果不是~~

6. PO重點都只有一點, "公司不依照法院文件執行" ,這才是重點~~ 至於公司為什麼會這樣, 那我也回不出來,只有那位經辦人員知道. 不過小道消息應是,這經辦人員或許有幫上層處理一些"稅務"問題, 所以上層都非常挺.....可能知道太多黑的東西了.
小小夢想 wrote:
我也閒閒的,來解決你的問題.
1. 我喜歡PO什麼文..你不用在意. 就算政治文一堆, 也不影響到你吧. 但我決不是1450, 也不會有假博士問題.
2. 我PO出來是反應現實而已, 也說明已在走程序, 就是事實.
3. 最低生活費是一個人的金額,..人家可是有向法院申請其它人要撫養,所以不是你查的那,而我給的就一個大約數字, 無需精準到零數. 而一開始就提及, 法院已給一個明確的數字. 表示很多程序法院都走完了.
4. 你可以當做我本人也行, 我貼文仍會描述是同事, 你不相信也沒關係.可以跳過~
5. 這文是在"法律新觀點" , 意思就是, 你以為的,,結果不是~~

6. PO重點都只有一點, "公司不依照法院文件執行" ,這才是重點~~ 至於公司為什麼會這樣, 那我也回不出來,只有那位經辦人員知道. 不過小道消息應是,這經辦人員或許有幫上層處理一些"稅務"問題, 所以上層都非常挺.....可能知道太多黑的東西了.


我查過全省的最低生活金額..包括有扶養的數字..沒有一個是2萬5000元的...

其實這也不需要查..法院本身就有公告..








說真的如果連金額你都是猜猜樂...那真的有點讓人無言..

表示你自己什麼情況都不清楚..看到影子就狂開槍..不是嗎?

畢竟可能這表示你跟本不知道你口中的同事薪水多少..被扣多少..和實際拿多少

你可能通通不知道..一切都是據說...聽說...或傳說...完全沒有正確性可言
黑羽斷翼
祝福你的人生能平安順利 不要被賣了還在幫人數鈔票
小小夢想
感謝 幕容晴見解; 此文就陳述事實, 一切權利仍待當事人要自行爭取~
這案子,已結案.
因當事人已自行離職了, 雖然過程中有調解不成立,但他也沒打算再告(勞工局有問是否要提起訴訟),不過自從調解完之後,公司就照法院的內容扣了,沒再亂扣,就沒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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