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闖紅燈撞過來,為什麼我還要賠錢?

有影片嗎?
在鬼島開車出門安全回家,是祖上積德。
不僅用路人駕駛習慣差,喜歡爭先恐後,連道路標誌標線也不合理,出門就是風險,不管撞人或被撞,只是機率問題。
自己把一棟房子開上路,一般用路人還得特別讓著他,擺明了就是自招危險,但法律不站在平民這邊。
恐怖的環境,只是你還沒遇到而已。
現在的人不比以前的人樸實!
以前的人發生車禍第一句話:你人還好吧!
現在的人發生車禍第一句話:你是怎麼騎&開車 or 你為甚麼來撞我...
沒有影片為證~哪知道是誰闖 or 黃&紅燈!
小偷入室偷東西被屋主打都會說:我是受害者!
我是初判表專家,初判表秀出來我可以幫你解釋。
呆丸萬年爛法龜

""應注意而未注意""

就算對方是違規,你也要擔責任

像行人闖紅燈,你撞了,還是有刑責的
行車記錄器+保險才有保障
警察在做筆錄,回答要很小心。

不要以為對方闖紅燈你就沒事。

對方闖紅燈,你回有看到他闖紅燈,很好,你已經踏入陷井。

我再舉一例,塞車,你被追撞,然後你又被推撞,撞上前車。

這時,要回在被撞的當下有靜止並踩死煞車不動 ,

如果不是回這答案,你就得賠償前車損失。
有疑問就是三千送鑑定;這邊喊得再大聲都抵不過鑑定報告。
影片先PO出來吧
沒有影片
鄉民為何要信你的文字敘述?
葉梓楓
就是說啊5
沒影片,所以無法確定當下到底發生什麼。但如果有綠燈卻還是撞上,很可能會被認定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問題。綠燈也不是看到就可以直接衝,路口本來就要提高警覺。
不過我覺得這種事情律師真的很重要,因為當事人說「有看到,但來不及」時,怎麼描述這個「來不及」其實差很多。律師可能會從反應時間、車速、距離和車輛慣性去還原成「有注意到,也有反應,只是已經來不及避免」,而不是單純變成「根本沒注意」。有時候真的就是差在怎麼把事實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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