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Line.ANurse wrote:
only98 當眾侮...(恕刪)
好好笑,快去告! 認識幾個字會用AI就懂法律?快去告,我拜託你快去告,不要只是說一說






FB.Line.ANurse wrote:
總結:在公開論壇留言罵人「白癡」,符合刑法公然侮辱罪的構成要件,容易觸法並須負法律責任。建議避免在公開場合以此類詞語攻擊他人,以免涉及刑事責任。
cykuo919 wrote:痛批賴清德是"控制媒體的混X總統” 館長嗆大罷免大失敗“想連任?下輩子吧!
怎麼崩潰的這麼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