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被別人領走,店員沒核實身分沒責任嗎?

Daniel Wen wrote:
你沒搞清楚我在說甚麼...(恕刪)

我當然有看清楚你在說什麼
沒看清楚別人發言的是你
哪像你東西都到店了還在談啥找物流?
前面說了
警察消極不處理, 那當然是請檢察官出馬
要求警察調監視器查明包裹的去向, 找到領包裹的那個人
這才是主要目的
若店家或盜領人是有意違法, 法條會不成立?
侵佔要不成立需要證明非故意為之
不然你說說看
店家, 賣家沒有盜領人的資料, 警察也不幫忙你說說看要怎麼查?
要求店家, 賣家鼻子摸摸賠錢了事?
當然他們願意這樣的話那也是他們的選擇
這裡是法律板, 談的當然是依法辦事
樓主1樓也是在問能不能告侵佔
跑法院不是件舒服的事不用你講
不想跑法院要求私了賠錢那去閒聊板問就好了, 何必來這裡問?
路人39 wrote:
我當然有看清楚你在說什麼
沒看清楚別人發言的是你
哪像你東西都到店了還在談啥找物流?
前面說了
警察消極不處理, 那當然是請檢察官出馬
要求警察調監視器查明包裹的去向, 找到領包裹的那個人
這才是主要目的
若店家或盜領人是有意違法, 法條會不成立?
侵佔要不成立需要證明非故意為之
不然你說說看
店家, 賣家沒有盜領人的資料, 警察也不幫忙你說說看要怎麼查?
要求店家, 賣家鼻子摸摸賠錢了事?
當然他們願意這樣的話那也是他們的選擇
這裡是法律板, 談的當然是依法辦事
樓主1樓也是在問能不能告侵佔
跑法院不是件舒服的事不用你講
不想跑法院要求私了賠錢那去閒聊板問就好了, 何必來這裡問?


我第一篇回文就分析得很清楚了,不成立的原因與適合的處理方法

勞煩你去弄清楚"無罪推定原則"與"罪刑法定主義"以及運送契約的關係方
這都是非常基本的觀念,不幫你解說了
請不要自己都沒搞清楚就輕易的慫恿別人去跑法院,畢竟浪費時間的不是你

看你的文字可以了解,你並不瞭解與自己生活密切相關的一些法律常識
建議你多去看點律師的解說或法院的判例,多了解點,沒壞處
snakesgy wrote:
今天下午店家打來了,...(恕刪)


感覺這店家蠻優的耶,並沒有說東西寄出去前也收到,就不管了
樓主也不用花心思去處理,讓有經驗的店家處理也省心

是好賣家啦
當你不害怕錯過什麼,你就有拒絕一切的本錢
EASY4U wrote:
感覺這店家蠻優的耶,...(恕刪)


店員擺爛當下一時也不知道如何處理,想說直接訴諸法律,但網友跟實例上都建議我說是店家要處裡或直接與賣家聯繫,客訴過後它們又說可以查到了,果然第2天就結束,原來是他們要不要處理或會不會處理而已,朋友有問他認識的律師要告也要看情況,我這案例基本上可能都幾乎不會起訴,包裹可能也更慢才回來,還要跑一趟地檢署,因為都告了店家根本也不會積極的去追,它們也只等警察去找,我想大家也知道這樣的小事警察也是慢慢來.反而累到自己又不是我要的結果,果然客訴後責任還給店家跟找賣家有用
夜小釵
盜領的就這麼沒事不用賠償?,包裹上都有名子,很明顯知道包裹不是自己的還拆開
captainwu wrote:
感覺可能是店員只對手機後三碼,卻沒核對好身分就直接放貨

許多超商都是取貨付款包裹讓消費者自己拿,
不用核對身份...........
captainwu
那是取貨付款,樓主的是已付款的,已付款的是一定會核對的
夜小釵
取貨付款也應該核對身分,比如你在蝦皮購買東西使用了500蝦幣折抵
我今天在ok超商包裹也被冒領,是取貨付款的很優惠的價格,好在對方有拿來退
snakesgy wrote:
我的已付錢的包裹被別...(恕刪)

剛剛我也發生寄東西到全家給人,東西對方沒去領,卻已經被領走的事,所以上網查,翻到你的這篇文

這邊回答你,你的包裹被其他人領走,一番波折後,店家說,看監視器找到人,聯絡他,取回貨,
一般來說,店家連收件人,你的電話都只看得到後三碼(透過物流後台,不知道看不看得到全部)
店家跟拿走貨的人很熟嗎?怎麼通知到他的?店家怎麼有他的電話通知他?
所以店家說幫你找回了 本身就是弔詭的
店家要顧形象,很多能蓋的,店長就不想被報警曝光,店員卻要你報警,是他們不想淌混水
所以,這種事,一律報警處理
1. 請賣家從平台申訴,收物流費,通常物流契約都會有個保價,保價內業者應該都會負責

2. 購物平台包裹編號可查物流,包裹何時被領走的都有紀錄,領不用錢的包裹需核對證件跟簽名存根,領走的時間有監視器,也有簽名存根,物流本身要去跟店家釐清應該不難

PS. 我覺得那間超商有點...
非熟人或急事請勿私訊,謝謝
我是去7-11的好對手取貨,一次取兩件,因為都已經付款所以有提供證件給店家核對,後來店家搬來兩個貨(疊在一起)上面那件是我的名字,我就取回去,回去之後要開箱才發現下面那件不是我的,我馬上搬回店家告知給錯了,想不到還被店員嚴肅的告知「請我們下次要看清楚名字」我整個問號?我證件都給你看了 誰知道你會拿別人的貨給我?這不就表示證件看爽的?然後還要被說我們要看清楚名字再領?如果我貨搬回來就丟著不管,到時我不就莫名其妙被告了?
Daniel Wen
超商員工也是人,有混得有耍賴的,問他姓名客訴讓他爽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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