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 Wen wrote:
你沒搞清楚我在說甚麼...(恕刪)
我當然有看清楚你在說什麼
沒看清楚別人發言的是你
哪像你東西都到店了還在談啥找物流?
前面說了
警察消極不處理, 那當然是請檢察官出馬
要求警察調監視器查明包裹的去向, 找到領包裹的那個人
這才是主要目的
若店家或盜領人是有意違法, 法條會不成立?
侵佔要不成立需要證明非故意為之
不然你說說看
店家, 賣家沒有盜領人的資料, 警察也不幫忙你說說看要怎麼查?
要求店家, 賣家鼻子摸摸賠錢了事?
當然他們願意這樣的話那也是他們的選擇
這裡是法律板, 談的當然是依法辦事
樓主1樓也是在問能不能告侵佔
跑法院不是件舒服的事不用你講
不想跑法院要求私了賠錢那去閒聊板問就好了, 何必來這裡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