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出租,時間到了聯絡不上承租人

請問各位,我有一個貨櫃放在我的土地上租給別人,然而租金到期後聯絡不上租用的人,他當時是用公司名稱租用的,但我上網查無此公司電話,聯絡人電話都未接,請問接下來我可以怎麼做?可以會同警察開櫃嗎?開櫃後裡面的東西如何處置比較妥當,麻煩各位幫忙解答,謝謝
文章關鍵字
不行
只能走正當法律途徑
不然你就可能被告強制罪

裁判費大概一萬五要先墊
請問走正當法律途徑應該如何進行?謝謝
市場阿丁 wrote:
請問走正當法律途徑應(恕刪)


法務部有整理出來
根據你的居住地找免費諮詢管道

https://www.moj.gov.tw/cp-37-98395-b34e6-001.html

「法律諮詢資源
一、目的

提供民眾暢通而便利使用之法律諮詢管道,不但可在紛爭事件早期獲得正確相關法律知識與判斷,以息爭止訟,更可藉著專業諮詢管道知曉法律上之訴訟權益,為建構整合完整法律諮詢管道,爰廣泛蒐集整理國內公私部門法律諮詢資源,期為民眾周知運用,以確保自己權益。

二、範圍

本資料僅含一般民刑事(含訴訟)案件之法律諮詢,...」
好的,謝謝
出租沒有簽約? 就像租房子那樣...
有了合約, 就根據合約裡面當初約定的執行即可...

像租房合約標準範本裡,
若房客搬離未清空, 或無法繳租以違約論時,
房東可強制清空, 並以廢棄物處理.
房東不負物品保管責任, 且由房客負擔搬運與清潔費...

當然你的狀況也是看合約怎寫...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