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家裡有一棟房子各掛、媽媽、哥哥、弟弟名下、假設哥哥先給弟弟一半房子的錢讓他搬出去住、弟弟名下掛給哥哥、這樣哥哥變成3分之2、媽媽3分之1、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媽媽走後弟弟不來那遺產、例如生前拋棄遺產 或者訂立 遺囑 這樣有用嗎
a3654525 wrote:
生前拋棄遺產
http://www.glorylaw.com.tw/Spcolumncontent.aspx?SID=651
“ 做成「遺產分割協議書」有效的關鍵,首先必須是被繼承人「死後」由繼承人做成,才符合「遺產」的分割,否則被繼承人生前預立,很容易被法官認定是無效的「遺產分割協議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