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從警局做筆錄回來,必需抒發一下,傍晚車停家門口,被警察通知:我的車子籃子左側”碰”到對方機車右側車頭(兩車都靜止狀態,而且我的車籃也沒有任何他車的刮痕或掉漆)……這樣也要被告???有誰懂法律的,可以告訴我該如何處理嗎?[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