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之前的收入不受境外來源收入的影響

泰國之前的收入不受境外來源收入的影響



在2023 年 11 月 20 日,泰國稅務局發布命令,澄清最近對泰國稅務居民的海外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命令。[1] 根據新的命令,每位泰國稅務居民在海外工作、在海外開展業務或在海外擁有財產而獲得的收入,有義務將此海外收入帶入泰國的納稅年度在泰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該澄清令確認,新命令不適用於2024年1月1日(該命令生效之日)之前獲得的海外收入,如果在2023年之後帶入泰國,則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換句話說,泰國納稅居民無需為2024 年之前在2023年之後的任何時候獲得的海外收入並帶入泰國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有利於納稅人,因為他們可能沒有足夠的時間修改與新命令相關的稅務規劃。

[1] Please refer to our article “Amendment in Thai Overseas Income Tax 泰國海外所得稅修正案” at https://ibcfirm999.pixnet.net/blog/post/343514076-amendment-of-thai-ov

本文同步發表於 https://ibcfirm999.pixnet.net/blog/post/343911171-prior-income-are-e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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