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國,數位資產的監管受佛曆2561年(西元2018年)數位資產業務皇家法令(“數位資產法令”)管轄,此法令將“數位資產”定義為“加密貨幣和數位代幣”。
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更新對數位資產經營者和交易所的法規,對數位資產業務經營者實施更嚴格的治理標準,並使數位資產交易規則與國際標準接軌。修訂後的規定於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政府公報上公佈,大部分規定於同一天生效。詳細資訊如下:
- 公司治理結構
不提供數位資產託管服務的大型數位資產業務經營者(擁有至少 10,000 名客戶且持有客戶資產至少 5 億泰銖的經營者)必須擁有至少 5 名董事,其中至少 2 名獨立董事。此外,經營者必須設立審計委員會,其中至少有2位獨立董事,在組織架構內建立適當的“制衡”機制。目前的數位資產業務經營者必須在2024年8月16日起180天內遵守要求。對於數位資產諮詢企業,包括持有客戶資產低於 5 億泰銖且客戶數量低於10,000名的小型企業,可豁免遵守這些法規。
- 經營標準
每個主要作業系統都需要制衡機制。經營者必須建立客戶資產管理政策,經營者保管的所有客戶資產必須根據安全風險進行管理,並由與可能有利益衝突的其他經營人員分開管理。經營者還必須提供與相關類型數位資產的風險和複雜程度相適應的客戶服務系統。
- 董事及高階主管的資格
泰國數位資產業務經營者的董事、授權人員和經理必須具有相關行業3-5年的工作經驗,包括在金融機構、貨幣或資本市場、與數位資產業務相關的管理職位、或學術或專業人士的工作經驗像是會計、金融、經濟、法律或資訊科技等領域的專家。此外,他們還必須具有1年數位資產特定工作經驗,例如區塊鏈和智慧合約開發、財務諮詢、ICO 分析或數位資產投資中的風險管理。
另一方面,他們可以透過完成 SEC 批准的培訓課程來滿足要求。此外,他們還必須完成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批准的公司治理培訓課程。例如: 1.區塊鏈技術: 商業創新與應用是麻省理工學院(MIT)開設的課程。 2. 去中心化金融和區塊鏈是朱拉隆功大學開設的課程。目前擔任這些職位且未接受過公司治理課程培訓的人員必須在 2024 年 8 月 16 日起的 1 年內完成所需的培訓。
- 上市規則
數位資產交易所可以製定自己的上市規則,這需要獲得 SEC 的批准。這些規則必須包括數位資產上市和下市的標準,以及交易、清算和結算的指南和程序。此外,如果適用,規則應包括接觸流動性提供者(市商)的標準。
此外,規定數位資產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批准屬於SEC的權限。另外,數位資產交易所還需要在其官方網站或其他投資者可訪問的管道披露其交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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