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帳戶解除了還是不能用?我又卡在告誡戶

我當初帳戶被列警示帳戶的時候,
也完全不知道後面還有一個更麻煩的問題。
本文參考資料 165反詐騙網、貓董律師、金管會、法務部
如果有誤再請大神們補充了

中間我被騙的過程 再提又是一次揭瘡疤
因為大家被列警示帳戶的原因也不盡相同
所以我就單純說警示帳戶、告誡戶的處理後續吧


某天帳戶突然被凍結,銀行通知我被列為警示帳戶。
那時候其實很慌,但也很單純地以為:
「配合調查,應該就能恢復正常了吧。」
後來確實也有順利解除警示帳戶。
但問題是...帳戶還是不能用。

不能轉帳、不能正常交易,有些功能直接被限制。
我一開始以為只是銀行還沒更新,結果拖了好一段時間都一樣。

去問銀行才發現被告誡

那段時間真的滿困擾的,因為生活上很多地方都會用到帳戶,
卡住之後影響其實比想像中大。

後來才慢慢弄清楚一件事:
有些情況除了警示帳戶,還會同時被列為「告誡戶」
而這個東西,一開始幾乎沒人會特別留意。

警示帳戶解除,不代表帳戶就能完全恢復使用,
如果還有告誡紀錄,銀行端還是會有風控。

我那時候自己查資料其實看得有點亂,後來是去諮詢貓董律師,才比較清楚整個狀況。

他當時是幫我把兩個東西分開講:
一個是警示帳戶(詐欺洗錢等刑事案件)
一個是告誡帳戶(跟刑事案件處理完全不同程序)

我才意識到,
原來我不是沒處理完,而是「只處理了一部分」。

後來是照著建議,把告誡帳戶的部分另外跑爭取解除的流程,帳戶才真的恢復正常使用。


這邊的話30天內是寫訴願,如果是像案件拿到不起訴才處理超過三十天。要寫職權撤銷告誡聲請書


整段過程其實拖了一段時間,也繞了一些路,
如果一開始就知道這兩個是不同的東西,應該可以少卡很久。

所以如果你現在遇到的是:

帳戶被凍結

警示帳戶已經解除

但帳戶還是不能正常用

可以留意看看,
是不是還有告誡帳戶的問題還沒處理。

這個點我自己是一開始完全沒想到。
也分享給版友們
kjjj wrote:
我當初帳戶被列警示帳...(恕刪)

相當不錯的分享,正本清源來看,這個貓董律師 專業企業法律顧問:擅長虛擬貨幣、比特幣與詐騙自救,所以看懂了虛擬貨幣與詐騙最容易出事,請去正規銀行貸款借錢,不要走偏門非正規途徑借錢,然後被騙交付帳戶資料,然後就扯上洗錢或詐欺罪名,年輕人必須謹慎人生道路走歪就留下後患。

在臺灣,洗錢與詐欺是嚴重的刑事犯罪,常伴隨出現,特別是「提供人頭帳戶」行為在修法後處罰更嚴格。詐欺罪最高可處5年徒刑(加重詐欺7年);洗錢罪則視犯罪金額,最高可處5年或10年以上徒刑,且提供帳戶行為人亦可能被處以「告誡」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來..
謝謝分享 有些細節可能是真的遇到或是專業律師才比較清楚
部落格有更詳細的:
告誡法律的全名是「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第六項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
目的是在規範違反無正當理由交付帳戶(人頭帳戶)而受告誡之行為人
摘錄自貓董律師的網站 若轉貼有不適再請通知我
有解開就好
曾不幸遇過三方詐騙被鎖 跟你一樣是找王律師
你當初是怎麼找到律師的 我是搜"告誡律師"
運氣還不錯 我去查了你找的那個律師 算是專攻警示帳戶、告誡戶這塊
感謝分享,有看了一些樓主與大家分享的資料,很受用
希望我不會遇到這類事..如果真的遇到也只能仰賴專業律師了
真的很多人不知道警示跟告誡是兩件事,感謝樓主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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