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毒駕撞斷所長雙腿「無保請回」惹議台中高分院撤銷原裁

快訊/毒駕撞斷所長雙腿「無保請回」惹議 台中高分院撤銷原裁
記者白珈陽、黃資真/台中報導

彰化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與警員趙秉逸,4日下午前往施姓男子(28歲)住處查訪時,遭對方倒車衝撞,造成所長雙腳遭車輪輾過骨折、趙員遭玻璃割傷,壓制逮捕後測出體內有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檢方依涉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聲押,彰化地院卻裁定無保請回,引發輿論反彈。經彰檢火速提出抗告後,台中高分院今(10日)裁定撤銷,發回彰院重裁。

案件發生在4日下午2時許,埔鹽所長陳國銘與警員趙秉逸2人,前往埔鹽鄉光明路2段查訪有案在身的施姓男子,施男竟駕車逃逸,更倒車衝撞,造成所長雙腳當場被輾斷,他忍著痛對空鳴槍示警後,火速與趙員合力將施男壓制逮捕,趙員則是在破窗制止過程中遭玻璃割傷。

後續驗出施男體內有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檢方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彰院法官卻認為施男先前因他案已向檢方報到,並獲准易科罰金,且持有歸案證明,難認有逃亡拒捕之理由,依現場證據亦無法確認施男是故意衝撞員警,檢方也未具體釋明其有反覆實施之風險,裁定無保請回。

事實上,裁定的陳姓法官正是在幾天前發生的瓦斯車毒駕案中,同樣裁定肇事江男無保請回的法官,引發民眾不滿大酸「佛心法官」,彰化市長林世賢不僅號召市民發聲抗議,還北上監察院陳情,檢舉彰化地方法院縱放毒駕。

目前本案在彰檢火速提出抗告後,由台中高分院進行裁定,稍早結果出爐,法官裁定撤銷原裁,發回彰化地院重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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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法官應該沒料到
第二次高院打臉來得這麼快
法官:

有懺悔,被害人一定要給機會

不然就不是民主剩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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