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沒有任何案件, 在台灣, 關於法院公文, 可以指定以後所有法院公文, 送達處所嗎?沒住在戶籍地,希望可以收到重要的法院公文,

(5分)沒有任何案件, 在台灣, 關於法院公文, 可以指定以後所有法院公文, 送達處所嗎?沒住在戶籍地,希望可以收到重要的法院公文,

另外, 如果人不住在台灣, 有戶籍在台灣, 如果有人 民事官司告你, 收不到法院公文, 那要這麼辦?
一、什麼是送達?
送達的規定在民事訴訟法及行政程序法都有[1],本文只介紹民事訴訟法的部分。所謂「送達」,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將文書送到應受送達人手上,讓他知悉文書的內容。文書在送達後才會發生法律效果,例如:判決書送達後,要開始起算上訴期間[2]、催收保險費的通知書送達後,起算保險契約效力停止的寬限期[3]等,因此,什麼時候才算送達至關重要。

二、送達的方法
送達的方法分為5種:一般送達、補充送達、寄存送達、留置送達及公示送達,以下說明法律如何規定這幾種送達: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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