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推出首項驅逐出境法規

泰國政府正式通過最新「快速驅逐出境法規」,嚴厲打擊非法工作、違法經營與偽造文書等行為! 新規整合懲教署與內政部權限,凡觸法外國人將面臨無縫接軌的即時遣返。

泰國政府內閣於2026年7月14日批准由總理府提交的關於驅逐違反泰國法律的外國公民的法規草案。此舉標誌著政府為簡化執法流程、消除官僚主義拖延以及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公德所做的重大努力。

根據新的法規,如果外國公民被發現實施或參與以下行為,將面臨快速驅逐出境:

  1. 非法入境或停留: 未經合法授權進入或滯留泰國。
  2. 非法就業: 違反外籍勞工雇用相關法律進行工作。
  3. 非法經營商業: 經營違反《外人商業法》的業務。
  4. 偽造文書: 偽造或使用偽造的政府與官方文件。
  5. 重大犯罪: 觸犯任何法定刑期為 3 年或以上 的刑事犯罪。
  6. 共犯行為: 在上述 5 項違法行為中擔任主犯、教唆犯或協助者(共犯)。

在該法出現之前,泰國缺乏統一的系統,導致職責重疊;而在案件經歷上訴或大使館協調期間,當事人往往需在國家監管長時間等待。這項新措施引入以下內容:

  • 部門間直接協調:懲教署現須在外國囚犯獲釋前,將其檔案、國籍資訊及案情詳情移交給內政部或指定官員。
  • 即時命令:內政部長或指定官員有權審查上述檔案,並立即簽發驅逐出境令。
  • 國籍無法確認時的處理方式:若無法證實被驅逐者的確切國籍,相關機制允許將其遣返回入境泰國前的最後居住國,或透過外交管道將其遣送至同意接收的第三國或國際組織。

這項政策在嚴厲打擊跨國犯罪網絡及非法「掛名」企業的同時,也釋放出對監管違規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的訊號。
此外,新規針對外交「灰色地帶」引入一項靈活的應對措施:若無法核實被驅逐者的國籍,當局有權將其遣返回其進入泰國前的最後居住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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