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尾隨殺害25歲女 律師分析死刑機率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桃園市八德區36歲林姓男子尾隨25歲盧姓女子,將人砍殺後再縱火,導致盧女重傷送醫不治,震驚社會。對此,律師劉韋廷認為,林姓嫌疑人未來確實存在被判處死刑的法律可能性,但真正要走到死刑定讞,恐怕機會渺茫。
劉韋廷在臉書說,近5年來,桃園地方法院只有一名被告在一審被判處死刑,最後卻是無期徒刑定讞,「這個數字或許能讓我們重新思考,桃園八德割頸縱火命案的林姓嫌疑人,未來究竟有沒有可能被判處死刑?」
劉韋廷指出,他特別整理了司法院近五個完整年度,也就是2021年至2025年的統計資料,發現桃園地方法院在這段期間,只有一名被告遭一審判處死刑,這個人就是2021年發生的超商店員殺人案被告「蔣嘉凱」。
劉韋廷表示,當時蔣嘉凱因為不滿超商店員勸導佩戴口罩,竟然返回住處拿刀,再度回到超商,持刀攻擊店員,造成被害人身中13處刀傷死亡;2022年,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處蔣嘉凱死刑;但經過上訴、發回更審,最終在2025年6月27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以無期徒刑定讞。
林嫌涉犯3罪
劉韋廷寫道,也就是說,即使如此殘忍的殺人案件,一審被判處死刑,最後仍然可能改判無期徒刑;那麼再回頭看看這次桃園八德的割頸縱火命案,根據桃園地檢署12日公布的新聞稿,林姓嫌疑人目前涉及的犯罪,包括:
1、刑法第332條第1項:強盜而故意殺人罪,法定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
2、刑法第332條第2項:強盜而放火罪,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3、刑法第173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罪,既遂的法定刑為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劉韋廷提到,其中光是前面兩項罪名,最高法定刑就已經達到死刑,特別是強盜而故意殺人罪,法律規定的刑度只有兩種:死刑或無期徒刑!
劉韋廷說,從目前新聞揭露的監視器畫面及案情來看,林姓嫌疑人疑似先在附近徘徊,尾隨女子返家,等待一段時間後再進入屋內,隨後發生殺人及縱火事件,這些情節顯示,嫌疑人可能具有事前的犯案計畫。
判處死刑門檻比過去更嚴格
劉韋廷表示,尤其本案涉及持刀攻擊被害人頸部,並且還有後續縱火的情節,犯罪手段是否極為殘忍、是否已達最嚴重犯罪情節,自然會成為量刑時的重要問題。
劉韋廷指出,但有一個大家不能忽略的現實,2024年憲法法庭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明確要求死刑只能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的情形,而且必須符合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各審級要宣告死刑,更必須取得合議庭法官的一致決,這代表現在要判處死刑,門檻比過去更加嚴格。
律師:走到死刑定讞恐怕機會渺茫
劉韋廷提到,從桃園地方法院過去五個完整年度的統計來看,只有一名被告曾在一審被判死刑,而且最後還是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因此,我認為林姓嫌疑人未來確實存在被判處死刑的法律可能性,但真正要走到死刑定讞,恐怕機會渺茫。」
劉韋廷寫道,這起案件最令人痛心的,是一名年輕女子只不過正常返家,卻可能因為陌生人的犯罪行為,無辜失去生命;大家認為像這樣疑似隨機尾隨、割頸殺人又縱火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實最終獲得證實,是否已經符合憲法法庭所要求的「最嚴重犯罪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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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憲法法庭讓台灣85%的民眾反感不是沒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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