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me這支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字樣.........

已經有人出到2000元了,我加一元2001元
腦袋裡面到底有多通風才能把使用者協議誤解成這樣?
用者不疑,疑者不用。樓主如果覺得條文有疑慮,不如請朋友直接丟垃圾車送焚化爐銷毀以免讓下一個使用者受害。
拜託你不要找碴,中華人民共和的法律不適用台灣,況且人家也不像囂張的華為一樣打著中國台灣的字樣。
如果不是很明顯請當沒看到,不要害大家手機選擇變少好嗎?

這樣跟對面的426有什麼差別?人家遊戲廠商有台灣字眼就檢舉台獨,害自己牆國人沒遊戲玩
con16 wrote:
使用者協議落落長,能...(恕刪)


居然有人會看這個東西
dohan8850 wrote:
應網友要求要趕快砸掉(恕刪)


哈哈哈~印度義和團表演得不錯!!
期待"台灣義和團"接力演出~
閩南語中,「抓耙子」被引申為「告密者」的代稱,即香港俗稱的篤灰、篤背脊或金手指。 やられたら やり返
挑動你的心 wrote:
太可惡了!50元收!

你才太可惡了!500元收!
啊!
上面已經有人出到2001元了
太可惡了!2020元收!
王花枝 wrote:
中國不承認台灣法律也不意外,也可以說很正常;D
問題是台灣.....理論上不能這樣寫出來?

不是不承認,而是「承認」,
您完全搞反了.
國家主權宣告和法律轄區宣告必需分開來看..........
看到中共就玻璃,
捷克x長喊我是台灣人就嗨,
天真
sasamisami wrote:
既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為何有爭議要送新加坡法院?
新加坡法院能管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是國際性的法律管轄權宣告,
如果有國際性糾紛,可以送新加坡法院,
法律管轄優先權是本地>新加坡>P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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