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kknight2450 wrote:
台灣的內線交易目前...(恕刪)
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為:
一、在集中交易市場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業經成交而不履行交割,足以影響市場秩序。
二、(刪除)
三、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與他人通謀,以約定價格於自己出售,或購買有價證券時,使約定人同時為購買或出售之相對行為。
四、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對該有價證券,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以低價賣出,而有影響市場價格或市場秩序之虞。
五、意圖造成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交易活絡之表象,自行或以他人名義,連續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而相對成交。
六、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七、直接或間接從事其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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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第155條是比較多主力和大股東常常違反的

http://www.sfipc.org.tw/MainWeb/article.aspx?L=1&SNO=FytvBkPHf2neCBSI67JT+A==&SD=2015-03-27&ED=2016-03-27&KW=vuDatTPWyt8=&P=1
投資人保護中心的求償案件登記比較多的是不法操縱,網友有空可以去看看,在特定時間內自己買賣過的股票有沒有可登記求償。
你有多高尚????
人家在講A, 你在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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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很不想批判, 也沒表示過類似看法]
我認為, 這件事情, 很嚴重, 有圖利特定人士, 和贈與稅 40%的問題...
有權勢的人, 應該注重自己的名節, 而不是做一些違法的勾當... 或是沒有違法, 但是有嚴重道德瑕疵的勾當...
副總統候選人--玄過頭, 炒作軍宅, 他說自己沒有違法, 也研究法條, 認為自己應該沒有問題, 但是卻有嚴重有道德觀感的問題, 這個問題不嚴重嗎?????
中研院長, 利用自己的人頭, 低價獲取股票, 但是卻用國家資源資助特定公司, 這沒有問題嗎?????? 國家資產是私人的????
連公子, 幫特定公司護航, 最後出包, 股票賺錢算自己的, 虧損/呆帳都算是銀行的(老百姓的), 這也沒有問題嗎??????
法律之外, 還有自我內心的道德標準, 不然只要法律沒規定, 就代表可以, 那世界會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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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遇到這種"權貴+金融犯罪", 應該關20年, 才有辦法矯正歪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