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踢員工 wrote:
看完之後還是有迷茫, 請前輩們幫忙解答
如果當初股票是 股價700, 認列 300,
情況一、從持有到賣出中間有漲到1000過, 一直持有沒有賣出, 這樣的國稅局課稅是課700還是1000呢?
情況二、從持有道賣出中間有漲到1000過, 在股價500的時候賣出. 這樣的國稅局課稅是課700, 1000, 還是500呢?
情況三、股價漲到1000, 一直持有沒有賣出, 這樣的國稅局課稅是課700還是1000呢?
股票之「時價」認定,屬上市或上櫃股票者,為執行權利日或交付股票日之收盤價,該日無交易價格者,為該日後第一個有交易價格日之收盤價。
以你的例子而言基準就是700元 - 取得認股權成本 300元 = 400元
處分日市價多少在所不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