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nyaq wrote:沒賣股票,被收 證...(恕刪)沒賣股票,被收 證所稅單845萬,這問題出在哪裡? 有一種"員工認股選擇權", 就是說每股賣你248塊, 最多可買例如20張, 可以買, 可以不買,在股價700時, 行使選擇權, 等於獲利(700-248)*20=9040K, 按規定就成為所得,通常會立刻賣掉, 此例是不賣又跌掉了,(因為500萬大部分借錢買的, 趕快賣掉趕快還錢, 我的親友大部分如此, 妹夫賣掉還賺700萬(不是浩鼎))
之前認了朋友公司的興櫃股票 5x元,興櫃價約90 6張 30幾萬..然後天才朋友聽老闆說老闆說要上市櫃後才能賣....三個月後股票下來的"當天" 12x,後10幾個交易日股價上到150以上。然後朋友說不能賣(天才吧)...放了一年我急用錢叫他一定要砍,那時股價在50以下(這時間前他開竅說可以賣了?說營業員說的)...而我只有傻眼的份... (當初就覺得他頭腦很天才)然後我朋友打來說要繳證所稅 12x-5x在乘6張的價錢算到他的所得裡...算出來我要繳6萬多...操。跟本"賠錢"賣還要多繳給政府。天才朋友竟然認為賣了會出事,其實公司內部認的早賣了買房買車(後面才說感覺同事變有錢) 。股票在身上公司誰有權利看你的帳戶呢?而且最好股票下來的當天有那麼多的買單可以接下公司內部人的賣壓。這樣的認定法真的很奇怪,只是政府覺得這樣的規定比較好算,比較好拿到稅金罷了。有認股或增資的最好當天股票下來一定要出!!!!!政府會認定那天市價減掉你認股或增資的價格 為你的 " 所得 " !!!!
我知道是拿到股票後,當月平均價格當你當年的賣出所得,若700平均股價-248認購=452., 所以20*45.2萬=900萬是股票所得,再加上你的薪資就會是當年度所得。所以是要繳40%的稅。可見你賺很多才會繳這樣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