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君今年把他未上市上未得股票賣出給法人,賣出金額3000萬
由於時代久遠該股票的成本無法得知外加持有該股票1年以上了
這樣以我google到的算法是3000X0.2=600 (未上市櫃股票 以成交價 20% 計算所得額)
600/2=300 (持有滿1年,所得減半課稅)
300X0.15=45 (15%的證所稅)
以上的部分為45萬,另外還要再加上交易稅千分之三9萬
總額54萬的課稅額.
請問這樣算是對的嗎?
還是說有其他的部分沒算到,例如交易額1000萬以上會有不同算法? 或個人賣給法人算法不一樣?
請大大們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