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_2_0 wrote:
選擇權:1.買方受限...(恕刪)

我也覺得時間價值對於買家很不利
期指可能金額大可是至少像大大說的沒時間價值至少就是一翻兩瞪眼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