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笑看人生 wrote:
我不是憤怒而是無法相...(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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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諮詢劉律師⋯


定盤星
你定盤星被移到秤尾 當然每個人都過重 而這還是被券商
市價砍倉的不合理規定所造成的
看看桿秤的設定就知道期交所 [損福」,「傷祿」,[折壽]
的夭壽行為 錯在哪裡
這問題已經反映10幾年了 你就知道他們有多缺德
桿秤是由秤桿、秤砣、秤盤組成的。秤砣也叫「權」,它是按軒轅星座表意製作,屬星宿,是主雷雨的神。秤桿稱作「衡」,象徵紫薇星座。而「權衡輕重」這個詞,也是由此而來的。
傳說木桿秤是魯班運用槓桿原理發明的,再根據北斗七星和南斗六星在桿秤上刻制13顆星花,定為13兩一斤。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添加「福祿壽」三星,改成16兩一斤。秤星必須是白色或黃色,不能用黑色,比喻做生意要公平、正直,不能黑心。秤桿上的第一顆星又叫做「定盤星」,其位置是秤錘與秤鉤成平衡時秤錘的懸點。做桿秤的關鍵是能選準定盤星,只要確定好定盤星,就是一把好秤。因此,人們往往把定盤星用來比喻事物的準繩。
在做買賣時商人手提著那個繩紐,叫做秤毫。它的意思是叫你在約秤時要明察秋毫,決不可粗心大意。秤一提起來首先看到的是定盤星,提醒商人要權衡一下良心,無論做甚麼生意都不得缺斤短兩。如果給人短斤少兩則損陰德,其中少一兩叫「損福」,少二兩叫「傷祿」,少三兩叫「折壽」。以此暗示人們做生意要誠實,不能昧著良心幹那損人利己的事。
權衡人心的秤
由此可見古人在發明秤時所費的苦心。這些秤星時時刻刻在告誡生意人:務必買賣公平,切莫短斤少兩,否則等於是在傷害自己。其實這裡講出了一個越來越被現代人忽視的理,那就是積德行善福多祿全,延年益壽,相反則福損祿傷,折壽短命。近代的人們在追求錢財中,甚至到了「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程度。這實在是人類的悲哀。
古人一直告誡人們,要買賣公平,生財有道。因此秤在人們心目中被認為正直無私、光明磊落的象徵。諸葛亮就說過:「我心如秤,不能隨人低昂」,而這個說法已經超越了商市買賣,昇華到了人格、品德的高度。
可見老祖宗創造的十六兩,以及秤桿上的十六顆星,其作用不不僅是衡量物體的重量,更是用來衡量人心的。無論是做秤的人、用秤的人,都要公正、公平、公道。這桿秤可以秤出人的誠信、正義,這也正是中華傳統內涵的傳承。
當日期貨商執行砍倉過程中,因當時市場行情波動較大,深價外買權因期貨商以市價或漲停限價砍倉,致價格出現逆向上漲。另有部分期貨商及交易人詢問當日臺指選擇權之造市情形,說明如下:
有關提供流動性之造市機制,期交所訂有臺指選擇權之造市辦法,期交所均於官網公告市場周知。造市者之造市義務為臺指選擇權一週到期契約價平上下各4檔共16個序列及近月、次近月價平上下各5檔共40 個序列,此係為交易人主要交易序列,占超過九成之交易量。另交易人若有遠月份或近月及次近月之價外序列交易需求,亦可透過期貨商進行詢價,造市者於接獲詢價訊息後將依市況進行報價。目前期貨自營商計34家,其中12家為專營期貨商、22家為兼營期貨商,其中申請擔任臺指選擇權造市者計有10家,其餘24家亦可依其交易策略及市場狀況,提供市場流動性。此次交易人違約情形,多集中於遠月份或價外序列。
另查,2月6日台股重挫,期貨市場大幅波動情形下,甫於1月22日上線實施之臺股期貨及小型臺指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並未有該兩商品被退單案例。該項制度係為不斷計算適用商品即時價格區間,針對適用商品之每一筆「新進委託」逐一進行檢核,並且依照該筆委託單進入交易系統時之委託簿狀況,試算該筆委託的可能成交價格,如買單高於即時價格區間上限、賣單低於即時價格區間下限,即會被退回。其目的係為防範胖手指或程式交易等造成瞬間價格異常波動。倘價格為「連續性」地漲或跌,不致會有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機制而被退單情事,故並非所有異常情形均有該制的適用。
依據其他交易所推行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之進程及學理而言,實施該措施前,需對適用商品建構理論價格模型。股價指數選擇權理論價格模型之參數包含期貨即時價格、選擇權預期波動率等,相關決定過程涉及期貨與選擇權系統間之即時交易資訊計算,故期交所先前已妥適規劃相關進程,俾為順利建立臺指選擇權理論價格模型之用。即第一步先調整國內股價指數期貨與股價指數選擇權到期月份一致,均採3個近月加上3個月季月契約(現行臺股期貨為2個近月、3個季月契約;臺指選擇權為3個近月、2個季月契約),此項規劃已依程序於2月1日經期交所交易業務委員會,並經2月9日期交所董事會通過後,後續將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同時,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有關理論價格係由交易系統於盤中即時運算處理,故盤中即時計算需考量系統效能及市場交易之穩定,目前股價指數選擇權序列逾1,300檔,其中臺指選擇權即占逾400檔,若無妥適測試完成,交易系統負擔將會大幅加重。以甫上線的大、小臺指近月及次近月契約為例,期交所於上線前即須與所有期貨商歷經長期的全市場測試,以確保系統運作穩定後方才實施,無法躁進。
另就2013年實施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的香港交易所推行進程來看, 該措施推出之初,也只適用於恆生期貨、小型恆生期貨及H 股期貨,後續於2016年10月方納入小型H股期貨,惟迄今仍未推行到選擇權商品上。期交所亦將秉持妥善規劃,於確保交易安全及穩定前提下,階段性推行選擇權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以維持整體交易市場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