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匯去美國卷商嘉信理財,跟嘉信理財辦一張Visa提款卡 ,賺了錢就用Visa提款卡拿錢出來花,政府應該拿你沒辦法美國卷商沒有義務向台灣政府通報台灣人在美國的資產數量台灣政府是可以查台灣人在美國的資產,甚至要求凍結財產,要透過九十一年三月台美間簽署的司法互助協定,一個案子一個案子談,那個要你是欠幾十億元的欠稅大戶或是重大經濟罪犯才值得政府花人力下去做
Coffee! wrote:對! 你說到重點了!...(恕刪) 請問樓主後來海外卷商的資產有被銀行或法院強制執行嗎或請有經驗的板友告知, 錢透過銀行電匯到美國卷商帳戶(如IB FT..等等)是否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