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從事三角貿易居中買賣,純賺佣金
客戶(美國)於1月匯入20萬美金貨款,我在3月將貨款19萬美金匯至工廠(大陸)
簡單的說,毛利為1萬美金(先不扣其他成本)
但1月匯率為@32.3,3月匯率為@30.1
20萬美金x@32.3=NT$6,460,000
19萬美金X@30.1=NT$5,719,000
營業額:NT$741,000
但公司毛利,只有那1萬美金(按照3月匯率,台幣約為NT$301,000)
只因為匯率的認列時間點,營業額平白多出44萬台幣
如果今天匯率是相反,則為
20萬美金x@30.1=NT$6,020,000
19萬美金X@32.3=NT$6,137,000
明明公司毛利為1萬美金,但認列卻為-NT$117,000
這樣的認列方法,難道只有我一人覺得奇怪...?
第一是有賺錢,但明明沒多賺,卻要多繳稅
第二是有賺錢,卻還可以認列虧損不需繳稅
請問這是台灣獨有的稅法?還是全世界都是一樣?
koukeihou wrote:
簡單的說,毛利為1萬美金(先不扣其他成本)
但1月匯率為@32.3,3月匯率為@30.1
20萬美金x@32.3=NT$6,460,000
19萬美金X@30.1=NT$5,719,000
營業額:NT$741,000
但公司毛利,只有那1萬美金(按照3月匯率,台幣約為NT$301,000)
只因為匯率的認列時間點,營業額平白多出44萬台幣
如果今天匯率是相反,則為
20萬美金x@30.1=NT$6,020,000
19萬美金X@32.3=NT$6,137,000
明明公司毛利為1萬美金,但認列卻為-NT$117,000
一般三角貿易是認在同一天匯率比較多吧?(不確定)
這與其說是台灣,不如說是你們公司內部偏好問題
同樣這筆交易,比較符合會計精神的應該是用第一個匯率認收益(毛利)
用第二個匯率調整匯兌收益或損失
用你寫的方式來認,只怕是因為台幣長期壓低,可以多出隱藏收益的效果
(虧損可以抵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