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您這種方式是最聰明的.也不怕漏繳費用.也不怕萬一什麼費用對方沒收到要跟您盧.到時候又要拿收據來證明有繳.萬一收據不見又要來查證可是真的很麻煩的一件事.像之前有其他大大有發文說所得稅有去繳.但國稅局說沒有繳稅.叫那位大大舉證.事情都隔很久了.繳費單也不見了.怎麼舉證.只能當怨大頭再去繳一次錢.所以如果是用繳費單繳的.一定要把收據保存五年才行.ayz847 wrote:我不可能發生這種事情...(恕刪)
台新=白目銀行,幾個月前因為刷卡金額只有149元,本來都用轉帳繳款,想想15元手續費實在不符成本,去了7-11說沒收(沒注意看收款通路)結果懶得再去跑去全家,最後還是用轉帳,不料眼花149接成147,差2元..後來一個月我不斷接到催款電話(有人有機器)更離譜的是我居然收到催繳函...夠離譜吧!這張卡我用了快15年,沒延宕過,居然會為了2元發出催繳函,縱使客服一再道歉,我也決定剪卡.
要出門繳錢的話個人建議收到帳單就往皮夾裡塞每天都會看見,就不會忘了繳我是把各帳單繳費期限,打電話給客服盡量的集中至每月25日(因為我的薪水是每月10號入帳,各類帳單也大概10~15號來)就不太會忘記繳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