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合理,合理的原因並不是因為當初合約有寫清楚而是合理在你可以很輕鬆地借到錢只要一開始審核過了你就有個額度可以借用那麼方便借你錢,還無擔保,不多收點利息說不過去吧?至於其他的貸款,你會發現愈麻煩的利息會低,愈難借的利息愈低(不要跟我說房貸很好借,他是有擔保的,你還不出來房子就法拍了)天下的事情就是這樣,有一好沒兩好,開錢莊的又不是傻子...
你辦卡的時候同意書上面不是會有寫循環利息另外辦卡業務(或臨櫃)也會講1次!!你都簽了現在還說不合理??那跟強者我同事一樣!卡又不是我刷的憑什麼我要繳費??等銀行通知要通報法院查封名下房產時就嚇死趕快去繳費如果照這種邏輯那大家就不用怕盜刷...卡又不是我刷的為什麼我要通報繳費!!
麥勾帕瓦 wrote:約五萬一期分1500...(恕刪) 卡是用來方便自己,累積信用還有不用帶現金出門用的(nfc,各種pay)不該用來借錢(借到要繳利息)如果你用信用卡,用到每個月都在繳最低應繳額付高額利息的話我建議省吃儉用還清之後把卡剪了用現金過日子,重新檢視消費習慣不然會沒有未來(除非你養大了小孩,然後小孩很認真工作,肯給你親情綁架養你,但小孩就沒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