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世華真是糟糕,1500元的寄出運費,明明是盜刷,硬拗成爭議款,今天都九月十四日了,也不開立這筆款項的簽單證明。國泰信用卡,連開證明的權利都沒有,這合理嗎?這是否違法?從我的口袋偷刷錢,我調閱簽單上偵查庭佐證的權利都沒有嗎?勞煩各大大們解惑了不勝感激
小結論二:本事件由6/7至今9/28得失分析如下一、 小蔡電器盜刷「寄出運費」1500元,外加現金500元「空趟費」。二、 國泰信用卡,得款「分%費」約1500*2%=30元三、 消費者未得任何東西,損失「寄出運費」1500元、500元「空趟費」合計2000元未得任何東西,白白損失,這合理嗎?請各位大大們大力相助
6/7迄今10/26還未開偵查庭,向「小蔡電器」索要盜刷1500元寄出運費的雲端發票證明,只回一堆罐頭訊息,還好國稅局最後有函文釋疑,原來走法律,真的曠日廢時,真的累人。世風日下,買賣交易只能自己小心。
電器行出一趟大型電器,必須用貨車,還需加上搬運人員! (運費、薪水)若是在下訂當天取消訂單,應該就不會有扣款狀況。不這樣做,一堆人到出貨了才來說要退貨,有哪家店受得了這種損失?以前,在實體電器行上過班,買家都需先付一些訂金,約定在某天送貨...被扣某些款項很不爽,但,想想原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