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保險可隨意拒賠,且就算官司打贏了,金管會也沒有任何罰則,那到底要保險幹嘛?
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可以先拒賠,然後再來拖延,反正就算被保人官司打贏了了不起就是陪原本的錢,沒有任何罰則......
保險沒有起到實質避險作用,反而帶來風險...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人在做相關研究的?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