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國 wrote:
但是有幾家保險公司 依然堅持這不算正本 不給理賠= =
這太離譜了
那買2家以上的
怎麼辦
用這種理由拒賠
真黑心的離譜
收據實支實付 本來就是損害填補原則的概念
你花多少錢 保險公司賠你多少錢~~~是建立在這個架構上
雖然有些保險公司沒有嚴格執行一定要正本收據才能做申請
但是 一般也是會評估有沒有複保險的問題
如果今天消費者 買了10家保險公司的實支實付
花了3萬元自費買中藥 總共可以申請30萬元~~~賺了27萬價差
您說合理嗎? 這有不當得利的投機成分在~~
也是為什麼金管會又在評估取消副本收據給付的原因
至於影印後蓋章算不算正本~~~
保險公司也把鈔票影印之後蓋章賠付出去 算不算??
當然不算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