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
生活無法自理,無恢復可能,就該走人了
整天躺在哪裡給人照顧有比較爽?
不用買長照 → 如果能死的順利,死的其所
不用買長照 → 如果你有足夠的錢Cover看護費、生活費

不然中一次,人生就跟歸0沒兩樣了

如同開車買超額險。撞一次賠個幾百萬好了
你有錢賠,那ok
沒錢賠,你人生之後日子怎麼過
每月扣2萬3萬 分期還款?
chi-qiqi wrote:
想問問大家會建議買長照嗎?
一年的費用大概是多少?
總是聽人家說越晚買越貴....
但又想說買長照真的有用嗎?





保險= 集眾人之力, 幫助需要幫忙的人。
之前有買看護險,繳了10年,解約損失總繳保費的25%,再將解約的錢買不還本殘扶險。
解約原因,解約當下全台灣有買看護險且有理賠到的人不到6%,決定解約換買殘扶險。
我的殘扶險再3年就繳完了。

可以到這個網站看一下,https://finfo.tw/,裡面有很多險種的保險大數據及各家保險商品比較,我都是先上這個網站看,再請保險公司出單。
s9427630
本來就只有殘扶險值得買~其他長照險跟殘扶險~買了也很難領的到~[偷笑][偷笑][偷笑]
人怕癱不怕死,買長照險就是不要拖累家人。

王曉民(1946年5月13日-2010年3月),女,中華民國人物,二戰後台灣第一個受社會廣泛注目的植物人。1963年,王曉民在台灣省立台北第二女中擔任管樂隊指揮,於同年9月17日時騎腳踏車經過今台北市八德路敦化南路口附近,因計程車追撞而成為植物人,直到逝世都未清醒。

王曉民出身軍眷家族,父親為空軍上校王雲雷,母親為趙錫念。家族除父母外,尚有三個妹妹。
車禍[編輯]
1963年9月17日,王曉民偕另一位男同學騎腳踏車沿今八德路欲前往松山,經過今敦化南路口附近,因計程車司機車速過快,未保持安全距離,且無減速或轉向狀況下直接撞擊,王曉民被撞至空中後摔落,頭部撞碎計程車擋風玻璃,擋風玻璃及儀表版全毀。王曉民頭部嚴重受傷,前額底骨折斷,腦幹部和左側眼神經受損,成為植物人[1],肇事駕駛後因過失重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月。[2]
由於王曉民是明星學校的高材生,而且只有十七歲,此事件引起台灣各界的廣泛關注。但因為當時台灣社會鮮少植物人病例,當年媒體甚至以「活屍」、「活死人」來形容[3]。王曉民父親王雲雷與母親趙錫念堅持不放棄王曉民,王家值錢的財物因醫療費用而典盡當光,兩個妹妹也因無錢讀書而輟學,在家幫忙父母照顧昏迷的姐姐。1967年,在各界善心人士捐款與美軍協防台灣司令部、美國第十三航空隊的協助下,王家終於有機會赴美求醫[4],不過根據美國紐約聖文生天主教醫療中心(Saint Vincent's Catholic Medical Center)的檢查結果,發現王曉民的大腦受損得非常厲害,任何大腦手術,都將無濟於事,註定了王曉民植物人的命運。[5]
王曉民父母後半生全力擔起了照顧王曉民的責任,對愛女照顧得無微不至,除了與看護輪班為其抽痰、按摩,還定期帶她出去曬太陽,有時王曉民晚上氣喘、盜汗,王曉民的父母因徹夜照顧,體力負擔極大,甚至有26小時未曾闔眼的情況。父母兩人經常因此累倒。臥床數十年間,王曉民曾多次因突發狀況,緊急送到高雄長庚與榮總治療,醫護人員都為王曉民長期臥床卻不長褥瘡、皮膚細嫩感到訝異。趙錫念於1996年因為胃癌去世,1999年,父親王雲雷也因癌症過世,王曉民改由妹妹們委託專業機構看護。[6][7]
2011年1月4日台灣媒體報導王曉民已經於2010年3月逝世[8]。王曉民家屬因為行事低調,直到高雄縣市合併整理相關資料時,發現其身心障礙手冊已在2010年3月註銷,外界才知道王曉民已去世[9]。

出自wiki
我是一隻遊戲人間的毛毛蟲,耐心的等待變身的時機。
yeskia01 wrote:
如果你覺得保險公司是...(恕刪)


如果你的小孩中了,你會希望他早點走人?
敲鍵盤人人都會,要掏錢卻不是人人都有
tekken wrote:
放1000萬在中華電...(恕刪)


如果可以我想放1千億
但可惜普通人沒有能力放1000萬,連買保險的幾萬都哭窮了
長照險就是付現在的保費幣值給保險公司
將來您老了幾十年後需要時
保險公司是給付您幾十年後的幣值
20年後的幣值
一個月 6 萬元您覺得夠嗎?
結果您是付現在的幣值給保險公司
PainterJ
你忽略車禍癱瘓,年輕中風的。
建議安樂死立法
保險這種東西本來就是有理賠到的說有用,沒理賠到的說沒用。

像我老爸6X歲中風,也達到失能/長照這些理賠的程度。

後來也是請外勞照顧5-6年,後來人才走。

當初有是有請領到,就覺得還不錯。

另外勞保也有失能理賠金可請領,這也是不無小補。

我個人是認為,有在賺錢但存款不多的,比較應該買保險。

因為較無法承擔突然"失能"的風險。
O..O
朋友的爸爸也是60幾歲中風,看護請了20幾年,90幾歲才上天堂。幸虧老人家身邊有點錢,還有子女們有能力分攤看護費,不然真的是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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