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的想法是責任比較重或還沒存到錢的時候我會需要保險,所以我除了失能險有保終身+定期,其他全部險種都保定期險,預算內盡量把額度保足,才不用擔心會拖累家人,以後剩一個人,我也不需要保那麼多,留失能險、意外險跟部分實支實付就好。
另外還是得學著投資理財,好應付老年開銷。我朋友的公公70幾歲住院一個多月,包含看護費用花了30幾萬,朋友說公公以前保的定期險70歲左右就到期了,現在都沒保障,我只跟她說,公公缺的不是保險,他缺的是錢,就算保終身醫療又如何,賠不夠還不是要自己掏錢,就是以前有錢的時候沒有好好存下來,也算是給我一個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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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ks wrote:想太多,除非你馬上陣亡 .保險永遠是被保險公司賺錢的.
抱歉,如沒看清楚保單條款就投保 , 上面這情況國內外還有點腦袋的保險公司也一毛不賠...
沒辦法,誰叫海峽對面的動不動就想找仗打...
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
除外責任(原因)
第七條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死亡、殘廢或傷害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五、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旅行平安保險單示範條款
除外責任(原因)
第八條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死亡、殘廢或傷害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五、非以乘客身分搭乘航空器具或非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之民用飛行客機者。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六、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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