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有做過國泰人壽業務或核保的前輩:

想請問紙本要保書(約民國85年至108年間)
要保書上是否一定需要業務員簽名或簽章?
業務員是否需要留下聯絡電話(市話或手機)
如果不同年代的規定不同,也歡迎說明是大約哪個年份的版本。

希望是曾任國泰人壽業務、核保、保全或實際看過要保書的朋友分享,謝謝!
這各問題對我很重要,在此感謝分享的朋友

備註:
發文之前我詳細看過2014年的帖"國泰人壽平鎮展業通訊處業務員..."這個事件
我很好奇,國泰人壽保險水那麼深嗎?
不管那家保險公司
業務員一定都要在要保文件上簽名負責的
表示有親見親簽
確認客戶的身體狀況(初步核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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