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有3間房子是父母贈予,也被贈予數千萬存款,而他自己本人收入不高又揮霍,甚至規定我不能有存款。
辦離婚前,我是決定淨身出戶(名下沒有房子),為了能保住自己20年來的存款,7月期間先是儲蓄險解約入自己的帳戶,再同一天轉帳全部460萬給媽媽, 那是比較急的狀態,不得不這麼做。
明年我要承擔很重的贈與稅是嗎? 請問7月期間,我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解套呢?謝謝幫忙。
人文小八 wrote:
前夫有3間房子是父母...(恕刪)
你應該找律師,自己 如分不清什麼是婚前財產、婚後財產。 移轉婚後財產,可能会被追討(對方的有証據)。移轉婚前財產,不会被追討成功。(對方無權處分,因為是婚前)(但是弱勢的一方,會搞救助,要求支付離婚贍養費用)。問題一?結婚時的財產制約定。法定制?約定制?分別制?
給父母 贍養費 (養老費)(醫療照護費)給多少都 可以?只是要確定的源金的來源是婚前財產(持有人自由處分)(贈與 太多可能要被課稅, 婚前財產借錢父母花用,寫借據(公証),支付借款利息1%,不用課稅。每年再給父母養老費1.5%也很合理);而婚後財產(持有人處分要徵得配偶同意)。
想怎麼離婚?和平調解離婚?上法院離婚爭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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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998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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