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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9489240
其實先母股票,我們跟證券公司調資料,總共是賠了幾十萬吧
我是想全部處理掉
但是我哥想放著看看多少漲回來點
一段時間多長我也不知道
我沒結婚沒啥物慾,鄉下吃個飯都不用100塊,沒有啥想動用的地方
想處理掉只是因為"負保管之責",會讓我有壓力
他竹科工作一二十年,也不差這點錢
搞不好一直放著
個人是已經申辦了一個新的證券帳戶跟一個銀行帳戶,專門給媽媽留下的資產
與我自己在用的帳戶完全隔離
這樣才不會有瓜田李下的嫌疑
但是這樣如果過一段時間,比如又有股利(我當然是不會花,會直接進帳戶)
又有漲跌
日後真的要處理的時候,還能說是媽媽遺產嗎?
坦白說我是不會計較這些股利扣稅什麼的,應該也不多
但是要維護這兩個帳戶就是有點麻煩
我是很大而化之,不會去記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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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nla_001 wrote:
您好:
請問兄弟姐妹間要簽授權書嗎?
我還以為是只有請代書才要,其他的只要有印鑑證明不是偽造就可以.
這樣我就要再請家兄簽一張授權書給我.家父也是.
我是請代書幫忙跑完稅證明,有這張證明後才能去銀行和券商跑繼承的手續。
如果繼承人(兄弟姊妹)有很多個,銀行和券商當然會要求你出示其他繼承人的授權書(須有公證人公證),代表其他繼承人同意你處理遺產,這樣錢才能進到你一個人的戶頭,你收到錢後再分配給其他繼承人。
股票的話我父親也有留下一些,不過才兩三支而且是集中在同一間證券公司保管,程序是去該證券公司開一個證券戶頭,辦理繼承手續,之後證券公司就會把你母親名下所有的股票轉移到你的名下,股票變成你的名字後再請營業員賣掉平分給所有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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