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懂法律的都叫你認罪了,你來問網友有沒有更好的辦法?如果幾十年前可能可以透過 N層關係,請人處理,在這年代不容易,尤其是接近大選之前,沒人想出這個投。如果這律師你信不過,可以多找幾個律師,聽聽不同律師的看法。 看樣子您家族土地房產不少,既然怕整串肉粽被提起來,那針對這事件先認罪的確比較實在。浪人48 wrote:律師是建議我跟檢察官做認罪協商然後漏繳的稅金補一補
浪人48 wrote:就我在合約書上自己補...(恕刪) 挖靠......"就我在合約書上自己補充一條「修繕責任無論大小新舊一律全歸乙方」,結果忘記在他的合約書上寫這一條"這種單方面修改契約內容的事你也在做 服了你了至於租金申報的事 你是去國稅局跟承辦人員大小聲喔....好好說的話國稅局是不會主動行文法院告你的......你現在的問題看來只有對檢察官姿態放軟一點 初犯通常都會輕放不然 你這叫證據確鑿.......
西門吹牛 wrote:挖靠......"就...(恕刪) 以前我們家都這樣也沒事啊,這次是遇到比較蠻橫的房客,對方現在態度都很硬,我騙他說黑的白的我都有認識,結果他反而在那邊不相信,真的是太誇張了,那是我名下的房產耶,難道不能提前趕客嗎?法院怎麼都在保護壞人?
西門吹牛 wrote:挖靠......"就...(恕刪) 國稅局的比我還兇,而且我要帶律師去,結果我的律師說他們律師是無權無義務陪同我到公家機構⋯真不知道我家工廠每年花那麼多律師顧問費用不知道都在幹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