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海外拿到的股利不算54c這項不能減免,那投資台股的個股公司所發的現金股利全部算是54c這項嗎?而配發的股票股利算54C嗎?而投資ETF部份只有裡面54C這項才有減免而平準金這項因是自已的錢所以不算,那是否應該投資沒平準金制度的ETF其54C這項金額才會比有平準金制度的ETF較高很多?另外54C是指唯有投資台股公司所發的現金股利才算吧?因我每年報稅級距要繳12%,希望54C這項能多一點來減免越多,所以想請教以上4個有打問號的疑問 若能幫我解決問題提供正確資訊不是用猜的必給你5分 謝謝
ETF收益平準金、或源自於資本公積的股票股息股利,不列入所得課稅也沒有扣抵稅額假設收入是100元稅率級距在5%54C 課5 退8.5 = 退稅利益+3.5;稅後收入 = 100+3.5 = 103.5平準金&資本公積 課0 退0;稅後收入 = 100+0 = 10054C較有利稅率級距在12%54C 課12 退8.5 = 應繳稅額 3.5;稅後收入 = 100-3.5 = 96.5平準金&資本公積 課0 退0;稅後收入 = 100+0 = 100平準金&資本公積 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