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ffel65 wrote:
我有個在職場上認識交...(恕刪)
我先聲明,我給的一切僅供您參考
我的情況也是跟樓主您差不多
幾乎結婚一切大小事務都自己包辦
當然中間也遇到很多困難跟挫折
建議先公證 再補請
公證要有兩位證人(身分證影本及印章)
先去高雄地方法院先登記(在愛河邊)
登記完之後 日期一到偕同兩位見證人(可以是任何親友)
攜帶印章、身分證去辦理公證手續 會一一叫號填寫資料(結婚證書用)
填完資料之後就會去一間公證室(每對夫妻排排站)
法官會問你們兩個願不願意成為夫妻之類的(雙方一一講願意)
之後就頒發結婚證書、就完成人生的大事
公證費用記得是2000元內通通搞定!!
69年次跟我一樣
爲婚事我也曾經茫然無助過
只是我認為你應該要有肩膀一點
先租屋、找份穩定的工作、負起養家的大任
挖雞屎、工地粗工、兼打工發傳單的工作我都作過
年輕是我們的致命傷、卻也是我們唯一的本錢
現在不拼要等50歲以後再拼嗎??????????
已經有100萬的積蓄,其實算是有點積蓄不要貿然投資或買屋
真要可以不如先租後買(住一段時間後在買,降低風險)
我那時要結婚時,存款都不到10萬...............
且你奶奶說不定是講氣話,跟你都相依為命了,會不會趕你出去都不一定了
可以先找份穩定的工作(如果要離鄉背井 又何訪?),賺點錢,假日一樣可以回到你的故鄉
當你執著的太多,路一定會越來越窄
對你來說最首要的是什麼?可以暫時擱置的是什麼?
不過至少你播種後願意負責,讓我覺得你是男子漢。
1.結婚登記就ok
2.可以住外婆家就很完美,少了每個月6千租金
3.用Excel記錄出您倆每月每日基本的開銷,每個月薪水切為3等份,1/3存入銀行、1/3生活開銷、1/3投資理財
4.2人其中一個應該要有基本的保險,尤其是負責在賺錢的人,包含醫療、意外、癌症,基本上以每月薪水10%以下或看個人經濟能力投入保險金額
5.100萬存款保留6個月生活準備金後,10%分36個月拿去投資,剩餘定存起來
---------------實際上的我跟你一樣69年次
1.我3月就宴客,但我還沒登記
2.自有的房子
3.我每天記錄我所有開銷,我每個月薪水1/3生活開銷(每個月都破表)、1/3投資基金、另外1/3來補破表的生活開銷
4.我保險投入年收入8%
5.我沒定存,所有資金都用在投資理財,但這風險大(去年輸很大)
最後,結婚先有個穩定的生活,當你發現生活快樂不用擔心錢不夠花時,這時你就可以考慮要買房子or創業了,邊走邊看不急於一時
ps.切記3點
a.對老婆要好
b.不喝酒不賭博不吸煙不打線上game(這個應該會被批)
c.生活快樂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