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 女生裝避孕器會懷孕嗎???

大家不要再罵樓主了啦!
人家是來找幫忙,不是找罵的..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不是當事人,不會知道個人苦處的.
其實小孩生下來也不一定幸福
要決定就早決定
太多不幸福的夫妻,因小孩在一起,全家人不幸福的..
台灣對大陸人本來就不友善
但要拿掉,要想清楚,也是一個生命啊
但要拿就早拿,有始有終吧!即使你不愛這個女人了..
只想說"阿彌陀佛"....
題外話
請問板大 Tamadab 是 它媽X B嗎 ?

要真的沒有好的感情基礎父母
小孩才真的可憐吧
到時天天看父母吵架
更甚至去承受父母離婚什麼的嗎

個人的看法是若真的沒有良好的感情基礎
還是就別互相害了吧
聽 說,對岸現在有新婚姻法
只要那個大陸的女生,可以提出證明你們在一起超過三個月以上
你們就算是已經結婚了

山神交代 非常厲害 出門在外 手腳要快 捕魚打獵 不可懈怠 遇到山豬 趕快閃開 有人放屁 回家等待
甜甜蘋果醬 wrote:
聽 說,對岸現在有新...(恕刪)


真的還假的,法律問題不要亂亂說咧..

這可是比歐美還要先進的法律耶...

再說,如果何認定,爭議太大.....

去看婦產科吃吃Ru486 馬上見效。2個月內的案子好處理。

不想生不想結婚!就趕快處理吧。
不過一句話,出來玩早晚都要還的。

避孕器掉了的這方面,當然你可能懷疑是被設計了的逼婚手段.

這種愛不愛,喜不喜歡都是個人主觀的看法!

不過這種是不能拖。越大越不好處理...
甜甜蘋果醬 wrote:
聽 說,對岸現在有新婚姻法
只要那個大陸的女生,可以提出證明你們在一起超過三個月以上
你們就算是已經結婚了

大陸新法修訂,留種?...(恕刪)



這才對啊.留種當然賴不掉,我還以為像甜甜蘋果醬本來說的,

只要在一起就三個月就要負責任咧...這真是不太可能地..
logaway wrote:
實在是看不出哪條有這...(恕刪)


第四十九

該不會是這一條吧???

了不起的條文...

不過,我覺得樓主這個,好像連續劇的劇情喔...

以前連續劇好像都是這樣演的,男方始亂終棄,女方把小孩生下來,然後,18年後,小孩長大之後....

好期待之後的劇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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