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名國小女童上電腦課時因沒坐到椅子摔到地上,就醫後被診斷是尾椎挫傷合併尾椎骨骨裂、尾椎線性骨折,爸媽質疑是女同學將椅子拉開,提告求償10萬5000元,法院審理後,發現女同學是不小心撞到她的椅子才發生意外,判賠1萬339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4月13日上午9時許,1名國小女童在學校電腦教室上課準備坐下椅子時,未料突然「撲空」,屁股直接坐在地上,因撞擊力道大,她痛到倒在地上哀號。家長急得將他送到醫院,診斷是尾椎挫傷合併尾椎骨骨裂、尾椎線性骨折。
女童爸媽質疑是被女同學拉開椅子,才會導致坐空而屁股跌地,因此包含醫藥費、交通費及精神慰撫金等費用,合計向女同學與她父母求償10萬5000元。
女同學則反駁,當時是對方站起來拉褲子,結果椅子卻滑掉,她是伸手拉椅子給她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