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蕾 wrote:文長慎入 ~這段期間...(恕刪) 單純一點如果需要一個丈夫,就離婚去找一個如果暫時不想找新老公,又覺得只有你老公在爽,而你在受苦,看了很不爽,那就跟雙方家人公開這一切之後就順其自然,做自己想做的事要得到愛之前,唯一途徑是先愛妳自己不要為了妳老公或女兒妥協尤其是妳女兒,如果妳告訴她一切,她不可能不支持妳重點是妳沒告訴她。她夠大了,值得妳跟她談心
1. 利用這場婚姻,來逃避家人親友的質疑當作掩護,他不碰妳最好,至少沒有HIV風險2. 女兒成年基本上可以好好生活,看她想跟誰生活,不強求3. 看妳要不要做回自己(離婚),好好過剩下的人生,找個伴不一定需要再婚4. 不給離就打官司,絕對離得成,財產均分錢一定要拿,不要傻5. 人生短短,做自己想做的事,過自己的人生
拉蕾 wrote:文長慎入 ~這段...(恕刪) 像這樣的狀況不管是同性還異性都很悲哀,絕對不要因為另一半是同性戀而大驚小怪,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他毀了妳的19年,妳也可以給他騙婚的代價,絕對不要因為公婆而心軟,不然真的離婚了,妳的臉該往哪擺?公婆會體諒妳嗎?
為何不離婚在有婚姻關係下他的約砲行為是違反民法的通姦罪不管是同性戀異性戀敢在婚姻生活中這樣做早就被告了怎麼不告他早點離婚對你們2個都好對夾在中間的小孩也好他現在每天面對2個不愉快的父母你們分開他擁有1個快樂的爸爸1個快樂的媽媽不懂19年活得這麼痛苦你為什麼不離婚現在的不快樂你並不是沒有選擇的權利是你自己做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