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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12120212 wrote:
我與老公結婚一年是姐...(恕刪)
其實,這些在婚前不是就已經知道會是這樣的情況不是嗎?
如果執意要結,想必就是已經考慮過其中的得失不是?
以我看來這樣的相處模式最適當的就是女對外男對內,
這樣就沒有公不公平的問題,然而~
動產與不動產,我覺得車要用就自己買自己負責開銷,
不動產共同出錢登記共同名字,其他誰出錢的就登記誰的,
這樣才不會有問題,既然妳先生駕駛技術跟習慣不好,
老是可能事故闖禍,那麼請他車子跟保險...等開銷自己處理,
由描述我認為妳先生不會是個平凡的人,因為能休業準備考到公務員,
這蠻厲害的,只是可能相較之下不若樓主可能工作歷練多年,
相對賺錢的實質表現就被比下來,
38這個數字....嗯嗯~好特別,
希望妳能想清楚,兩人之間的優缺點,尋求到相處的一個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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