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價值觀都不同,只要不是傷天害理的想法,別人都不便去批評。

不過如果真的很介意女方房產的問題,
你不如等到自己買得起房子,自己付頭款房貸,登記自己的名字,再問女方願不願意嫁給你,
當然,那時候對象還是不是她就不一定了。
那些為自己"兒子/女兒"著想的家長們,
你們不覺得人家都要結婚了, 還把將要成為家人的人當外人.
到底是多不看好這段婚姻? 這麼做真的是為自己"兒子/女兒"著想嗎?
宏茂相機維修工作室(http://www.dcfixer.idv.tw)
雖然房子掛你老婆名下,要求你一起繳房貸我認為OK, 只要每個月都你都有轉帳入房貸扣款帳號, 代表你也有一同負擔房貸, 這房子還是有你的份.不用怕分家的時候會分不到@@
人家母親辛辛苦苦把女兒養大,房子便宜賣給女兒這個已經很棒了. 不過如果這間房子市值有1200萬.女兒只用500買到, 這價差的土地增值稅應該也要繳不少, 這個你們要一起評估看看.
要結婚真的不要計較太多, 婚後要出錢會比繳房貸多很多. 生小孩更是花更多.教育就更不用說了.建議版主不要放棄, 這點小關卡都過不去的話, 之後的路還很長很長.
老德帥
問過律師了 這舉證很困難
如果你是她爸媽你會怎麼想 ?
其實還是會做類似的事。

從法律上來看,你也沒有完全吃虧,
只是房子不是你的就是了,漲價跟你無關。

記得保留好所有的匯款證明,

未來如果你們離婚,
你還是可以拿回你付的頭期款和分期付款,
或是使行假處分,不讓這個房子賣掉,把錢談清楚,再賣掉。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Ted1982
漲價有關喔,婚前的房子雖然不列入分配,但是婚後房價的漲幅可以請求分配,假設他老婆最後1400萬賣掉,比原本多了200萬,那200萬是可以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共同分配
bbblee
Ted1982 學到了,看起來如你所說,https://www.ctee.com.tw/news/20220824700525-430601
雙方都有問題,身為男人本該大氣;想想你娶她不是要她來受苦的,而且現有的房子真的繳得比較輕鬆;生活才過得舒服
幫忙付房貸=>不就是房租嗎,可以給的比一般租客高還算合情合理,其他都是女方佔便宜吧,簡單講就是女方不想付錢了拉本來就是要男方繳錢的意思,你先付完頭期款接下來就是你要全部繳拉
乾脆你婚前也買一間吧,各付各的。
新的自住,舊的租出去。這樣多好。
女的住男方買的房子,女方買的房子是自己的,還能收租金。反正她媽媽都折價讓了,也不吃虧。
女方房子有的,又能收租,又不用付租金給男方,賺大的。
單眼練武功
重點是,男方自己買一間,但說結婚後要一起打拼,意思就是女方也要幫忙付新買的房子房貸.女方要付兩邊房子的房貸,哪吃的消.
Yaude Huang
當然是各付各的,自己買房就有藉口了不用幫忙繳錢了,撐不下去看要留哪一間。
老德帥 wrote:

說我不成



掛女生名女生負責房子費用

要我是你
我才不要接受
兩個人自己去外面買
掛共同持有一人付一半費用

要是接受的話不但沒掛名白付錢
又要被娘家說一輩子
老德帥
跟你一樣的想法,但這邊一堆北七會說我們這樣是沒擔當愛計較
我結婚了
你的case跟我 有87%像
1. 如果我現在還沒結婚,我的想法一定是先結,沒什麼大不了,事情一定會解決,
女生肚子大了有小孩就會改變了balabala...船到橋頭自然直等等..
2. 以過來人的經驗告訴你, 事情不會有轉圜,且一定是越來越糟糕, 小孩生了沒錯,
小孩跟你姓,但主動帶小孩的那個人那個家,會把小孩顧得緊緊,你有把握嗎?
結論自己決定, 先想想你真的愛這個人,愛到可以包容他家及他(你認為)不合理的一切



老德帥 wrote:
從前就喜歡看兩性文章...(恕刪)
「這個婚勸你不要結了」
麻煩樓主幫我把這句話轉達給你的未婚妻⋯

謝謝⋯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