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的,想離婚(家裏一切開銷都來自於我)

青春肉體無敵…..
建議還是放手吧~因為與其勉強要他有所改變但也有可能變成是為難妳自己去接受~
妳很好!娶到妳很幸福~
還有進口車開,又有房可以住
每個月只需提供10000元分攤!
趕快分吧38歲還算年輕,等48歲妳就知道慘字怎麼寫
我怎麼都遇不到這樣的女人😂
開銷買房都我支付😂
真的有誇張,建議先溝通,如真的無法調整再...
ivy12120212 wrote:
我與老公結婚一年是姐...(恕刪)

165/87公斤
這種人沒運動,沒自律,身體不健康,要你來照顧1輩子
我覺得如果沒辦法夫妻同心,那麼你一直拖著也不會比較好,而且趁現在沒小孩,還比較好離
如果是這樣的話建議放手
感情的事
沒有一砲不能解決的

一砲不能就兩泡

兩泡不行....就離婚吧
我也經常姊弟戀
最高差23歲

雙方不能付出只是單方面的
這種跟是不是姊弟戀無關啦

就是當對方是拖油瓶 分手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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