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5986 wrote:狗叫又不構成犯法(恕刪) 就請警察來處理,網路上也有判例了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可處六千元以下罰鍰。動物保護法第七條也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如果家裡的狗吵鬧影響鄰居安寧,也屬於侵害他人,飼主經勸導拒不改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可以逕行沒入飼主的動物。
zzy16 wrote:社區裡有人在陽台養狗...(恕刪) 1. 當地動物疾病防治所… 動護保護法2. 找警察… 只能勸說…3. 社區的管委會… 大樓管理條例4. 各地環保局陳情… 噪音、空氣污染…5. 找里長和當地市公所、區公所陳情記得一定要拍照、錄影、錄音收證…最好還能集合眾鄰居的力量…
sabra wrote:就請警察來處理,網路...(恕刪) 請警方有用的成功案件,少之又少而且費時耗日,或許還要上法院開庭,很累人的已噪音來申訴請求警方的,你可以參考這段新聞影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tcQaWHZWQ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