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如何處理
樓下搬進一位鄰居是思覺失調患者
患者獨居,家人剛開始會過來
現在都不見人影。

患者每日不定時在巷弄吼叫
甚至深夜也會持木棒亂敲

已告知里長,里長無所為。
報警亦無法可管。

小孩與被他嚇到哭
長輩經過也會怕
一定要先讓他搞點事..立案了...警察才會通知親人處裡
若有兒女法院一定會傳喚... 父母 兄弟 都可以不用管
兒女有扶養照顧之義務...除非以免除扶養 那社會局會介入
預祝大家 端午節快樂 暑假快樂 中秋節快樂
1. 搬家
2. 招開居委會, 如大多數居民同意, 可以由居委會向法院提起訴願, 讓人搬走, 只是走這程序很麻煩, 大多是對付惡鄰使用, 對精神病患者....不是那麼容易, 要看法官自由心證.

走方法1最快
走方法2, 必須是要有居住戶籍的里民來開會並且簽屬同意訴願, 由里長向法院提起訴願, 如果這區都是租客, 並非房東, 那....建議你走方法1, 一群不住在本地的房東開這種會簽訴願申請書, 沒有實質效益, 租客"無戶籍", 也沒有實質效益, 只會淪為扯皮嘴砲大會, 結果一事無成, 因為沒人想當壞人.
謝謝回覆解惑
我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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