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身住家大樓停車位打算出租,同一棟大樓住戶準備租我的位置。但是他原本有租車位,車位準備被回收。因為我的車位跟他原本出租的車位,相對位置一樣一個在B3樓層,另一個在B2。所以他跟原出租住戶商量,他停原來的地方,原出租住戶停我的地方,如此一來,他老婆跟他可以兩台車停在一起。 請問是否若出租給他,但是他給別人使用車位會有什麼爭議,合約書怎麼寫才好,謝謝。
綠茶~~ wrote:請問是否若出租給他,但是他給別人使用車位會有什麼爭議,合約書怎麼寫才好,謝謝。 如果你是那個原出租人你願意把你本來要收回來自己停的車位繼續租給別人然後自己再去租另一個車位嗎?這樣那個原出租人必須把他跟租客收的租金再拿給你如果他很佛願意這樣搞, 看你自己萬一租客遲繳租金, 你找誰要? 找一開始的租客?還是找那個原出租人?這要先講好
綠茶~~ wrote:目前本身住家大樓停車位打算出租,同一棟大樓住戶準備租我的位置。但是他原本有租車位,車位準備被回收。因為我的車位跟他原本出租的車位,相對位置一樣一個在B3樓層,另一個在B2。所以他跟原出租住戶商量,他停原來的地方,原出租住戶停我的地方,如此一來,他老婆跟他可以兩台車停在一起。請問是否若出租給他,但是他給別人使用車位會有什麼爭議,合約書怎麼寫才好,謝謝。(恕刪) 我只有看見一個沒車位的人試圖周旋在二個有車位的人之間然後有車位的人反而擔心受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