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的責任是‘維持社區的價值‘‘(文長)

五年前看上冠德微山丘美麗佈局的植栽、安靜的環境、飯店品質的會館以及整體社區的設計,在這裡買了一個窩,請設計師跟品質優良的工班打造了可以讓我在這裡過歲月靜好的家。

因為太愛這個社區了,自己自願出來當了二三屆的主委。秉持的是希望這個社區永遠維持他的美麗,變成文山區最棒的住宅。一般管委會要的敦親睦鄰,我放到旁邊;原因是敦親睦鄰要容許一些不公不義,破壞社區價值的事情發生,譬如說: 幾個月不繳管理費、梯廳樓梯間放家裡鞋櫃、搭違建、把會館的麵包成堆打包回家放冰箱慢慢吃…等等等等。

從來沒做過公共事務,第二屆剛就任的時候開始規範以及認真執行,換來的是當過其他社區主委的監委勸我:管委會是來敦親睦鄰的,不要那麼認真!我思考了半天,要敦親睦鄰在家裡敦就好了,跑來管委會敦幹嘛?還是決定該怎麼做就怎麼做。那位監委辭職了。

先講結論:管委會是受區權人委託來經營,像公司的股東,管委會像董事會。公司經營重點是獲利、管委會經營重點是維持、甚至增加社區‘價值’。 無論何者,重點都不是省錢,如果要省錢區權人自己在家省就好了,幹嘛交給管委會省? 更何況管委會所負責的是社區所謂的大公(主要),壞掉的設備用比較低等的品質來置換、美麗的花草用政府免費植栽去置換、定期維護省下來不要做、破損的設施再壞久一點,一起修繕可能比較便宜….  

這個不是我們要的,最起碼不是我要的!如果這個樣子我幾個月繳管理費就好了,有必要每個月繳近萬塊的管理費給管委會省嗎?

管委會不是來敦親睦鄰的!是來‘經營’的! 讓區權人的財產得以保持、增值;委員們要考量的是全體區權人的財產、不是少數特定住戶要求省錢!更不是某個委員家裡一磚一瓦一木都是他自己買磚頭買水泥搭建下起來的質感,故推定大部分區權人要的是跟他家一樣的‘品質’的特定經驗。

我跟那個監委在一開始就因為‘理念相差太大’分道揚鑣。 五年之後的現在,當文山區房地產價格上升,而微山丘社區因為維護得當也受益的今天。雖然因為阻止住戶違建、梯廳放雜物、公共資源濫用..得罪了很多人,但是該做的,再來一次,照樣做!

簡單來說,二三屆我當主委的時候,是正常下任;財報該給的準時給、東西該修的沒有不修、日常保養應該保養都跟冠德訂的標準一樣做,更努力地把冠德時代的工班維持下來,因為一萬多坪的基地不是隨便可以摸的清的… 之後微山丘社區經歷了多舛的第四屆、現在是第五屆管委會。

寫這篇文章不是來討拍,也不是來邀功,更不是要來詆毁管委會。 我真心感謝現任委員們願意幫我們做公共事務,但又一次,方向不同!理念不同!第四、五屆主委(同一個住戶)的理念是‘省錢大會’  ‘當用不用,為省錢’;我的理念是‘繳管理費,委託管委會維持我初心想要的環境

1. 管委會的任務是什麼? 是敦親睦鄰嗎?還是經營社區?增加價值?
2. 區權人財產有被損耗疑慮時,可以做什麼? 大廈公寓管理條例有用嗎? 多少次去政府反應,得到的建議是你去打官司吧? 因為這個條例是自治條例。人民沒有必要隨便興訟、也沒有錢興訟,是法令過時了。
- 大廈公寓管理條例應該修法, 尤其是不動產是人民重要財產的今日!
- 政府在這方面的人員配置,要增加預算、增加員額,並且給他們介入執法的權利。
3.   在日本置產,驚嘆日本大厦維護很棒,‘高齡’近二十年的大樓,依然‘漂亮優雅’。那是日本物業公司盡力在做的不是收包裹、不是滿口奉承委員或住戶,是時時刻刻在維護建築物的設施。

 管委會在決議管理的,是設施設備按時維護與汰換 ,不是推斷前任管委會必然貪贓枉法、收受回扣,所有的人員都要換自己的才安心;浪費自己任期時間跟區權人的托付。

以一個區權人,反應公共設備與新的措施是否合法合規,被管委會警告妨礙毁謗社區作為要告我,也因為上一屆監委的先生揮拳做勢打我而受驚;但是為什麼我的財產,我不能主張好好維護? 為什麼每個月好好繳的管理費要因為省錢去種一些醜兮巴拉的花草?!

以前的物業經理跟我說我很奇怪,東西都跟我沒關我幹嘛要這麼堅持?

蝴蝶理論有聽過吧? 最終影響的是我資產的價值是我每天回家無法歲月靜好的心情 - 一進社區就看到幾個月不修的門面,原來的花木扶疏變成禿頭缺塊,真的無法視而不見!

不是為了自己的Ego, 是為了‘為什麼會變成這個樣子而在哭’;有時間哭、那就來反映意見吧!

還要工作,今天先寫第一部分。

# 管委會的任務是維護維持區權人的財產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管委會的管理,應該以公益的原則加上不用訴訟,政府介入管理的機制。修法時候到了!
樓主辛苦了,主委真的不好當
不過最後一句覺得還是有必要: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管委會的管理,應該以公益的原則加上不用訴訟
因為也是有做的爛的主委....
GracyOnOn
感謝您的意見🙇‍♀️
Hi派
凡事要懂得放手,沒有非買非住不可的房子,社區就是一個小社會的縮影,什麼人都有。
校園自治,從教授治校,到師生職員共同參與

公司治理,尊重董事會運作,尊重監察人,獨立董事行使職權

大樓社區自治,管理委員會依社區規約,依共識決,依區權大會決議委任事項,經營管理維護社區

......政府尊重自治......各有各的問題領域
《樓主 Part II 》

感謝Hi 派 與Sun2323dw 的回覆意見(🙏)

- 我的朋友勸我離開吧,幹嘛住在這裡?
- 一位鄰居跟我說:唉,等等吧!讓他們一年之後下來,我們就輕鬆了! 他們搞得破壞,我們以後再花錢修就好了
- 另外兩位鄰居跟我說:他們這樣搞,住在這裡非常不快樂!
- 花了大錢把家裡裝潢的鄰居,唉聲嘆氣,一直在問可不可以不要再這樣破壞我們環境了?

真的沒有想住的房子嗎?
真的沒有想留著美麗回憶、終老的地方嗎?

為什麼要因為別人的惡,而放掉自己對善與美追求跟堅持?

微山丘社區真的是一個非常難得的地方,是我尋尋覓覓很多年、付得起、離上班地點又方便的地方。 如果有機會來這邊看看您們就知道了。

微山丘非常的特別,熱鬧方便不是優點;精細設計的環境、蔥綠的植栽、美麗錯落的建築、安靜、心曠神怡…才是優點。沒有了這些,微山丘社區只是另外一個落在小山丘上等著頹圮的建築群而已。這些美好,是我們買這個社區的初心,是我們一見鍾情的原因。我們願意‘花錢’來‘維護’她的美好。

當兩年主委,知道大部分住戶的需求。微山丘住戶有177戶,絕大部分都是費心裝潢家裡、花了非常大的錢裝潢他的花園,不管是長住這裡或者是來渡假,享受的是歲月靜好。

微山丘社區從2018年蓋好到現在2025年初,在現任主委還沒搞其他住戶說的’紅x兵鬥爭前,社區美好了七年。

2024年底現任主委太太串聯一群曾經被前管委會阻止違反規約的住戶造謠、抹黑前管委會,拿著一疊連署書召開臨時區權會。連署書上的簽名,很多字跡一致,經詢問一位周姓會計師(候補委員,家裡破壞公物違建被檢舉,一直懷恨在心)周姓會計師與當時的林姓財委說鄰居們授權,當時沒深究。

三個月後的某天,得知一位‘給授權’的區權人的訊息,她說:她沒有要授權!那一群人不曉得為什麼拿到她的Line,每天聯絡三、四次,她要照顧小孩煩死了,就隨口說好,沒有真正要授權、授權書上的簽名,也不是她的!

也有鄰居說:那一群人堵在警衛室、堵在家門口、在會館搭訕…礙於面子,與鄰居情誼,他們簽了不知道為什麼? 有些說那一群人說前管委會收受回扣,‘任用私人’不可原諒,講的令人義憤填膺就簽了。

微山丘幾乎所有的服務人員,都是冠德時代任用留任下來的,‘私人’是指誰?!

一個代簽就是偽造文書,我們要去告他們偽造文書嗎? 我們有時間嗎? 我們有精力嗎?更重要的是,那一個否認自己簽的鄰居會想惹麻煩、確認他沒簽嗎? 

如果這是事實,我們又把管委會當成董事會的位階,法律接受照這樣子檢舉的時候,執法單位是否要當成刑事上面的偽造文書來處理呢?

自治,要守法! 自治,要尊重其他委托人的意見。

主委決定把法定車位(規劃成無障礙車位)’出租營利‘,把那些車位所在區的門禁卡,’交給不是住在那一區的租客‘。 我這一區有一個車位,我寫了程序要合法、對政府申請要完備的意見單,主委完全沒有回我,反而在Line的大群組(很多住戶不在裡頭、在裡頭的也不完全是住戶)上面嗆:我再提意見管委會要來告我。

昨天得知另外一區的住戶也跟他反應,主委置之不理。

我這一區的車位已經成功出租,別區的住戶在我的私人財產出入,還在我財產上張貼的公告上留下他的意見。

我經營公司多年,是其他公司董事,對公司治理以及永續經營,有我的見解與經驗。

首先,我同意上Sun2323dw的意見:自治、尊重董事會(與董事長、監察人)

1. 微山丘社區一年營運的經費約2000萬,等於是一個小型公司的營運,聘僱的人員每個月加起來有近30個人。
2. 物價上漲基本工資調升,的確董事會運作要考慮到成本。
3. 股東(區權人)委托董事會營運公司(社區),是要讓公司最起碼維持他原來的品質,如果有可能、增值。
4. 可是,社區,我們的住家不是公司;是我們下班之後、老年之後要時時刻刻呆的地方,沒有辦法像股票績效不好就賣掉;大部分人的住家是用了很多心力去佈置、寄托的是人的心、人的感情,不只錢這個東西。

更何況,房地產的東西不是說要賣就賣得掉,掛在那裡讓人家來看,每天進進出出,對你的房子與裝潢上下打量、評頭論足,要嗎?

如果是自己意願要賣,所有銷售過程的不舒服的確要忍受,但是好好的住了這麼多年,為什麼?

一切的一切,只是因為這個社區在美麗平靜了幾年之後,來了一個不知他自己為何而來的主委!

我要問的是,他憑什麼?

即便我當過主委,不應酬,認識的住戶不多,但寫Line跟我哭訴、反應的住戶不下十戶,聽前物業經理說,打給他反應的更有二、三十戶..

…再寫,就變成埋怨文了😆 我不想

我只想問: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要容許明明知道不對、又會傷害到我們的事情?!

WHY WE ALLOW THEM….???

《受到提問的啟發,將會寫’Part III : 遵照規約‘ 反過來問:管委會不遵照規約、不遵照法律,完全是管委會少數人的個人意志的案例與疑問》

# 管委會的任務是維護維持區權人的財產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管委會的管理,應該以公益的原則加上不用訴訟,政府介入管理的機制。修法時候到了!

原來的美麗..
在報修超過半年後、管委會‘終於’公布在12/8開始修繕一週。
安排主委的側翼在Line 上面歌功頌德… 寫的人感動到自己流淚,傳來傳去的鄰居笑到肚子痛,又氣到牙癢癢!


sun2323dw
總是有,理想主義的存在
GracyOnOn wrote:
在報修超過半年後、管委會‘終於’公布在12/8開始修繕一週。...(恕刪)


報修半年就有動作,這樣效率很好啊。
我社區報修了兩年還沒動作,然後有住戶看不下去自己修只跟管委會要280元的材料錢而已,但主委卻要住戶自己付錢,現在也很有可能要鬧上法院了。
沒辦法,社區比的就是誰的勢力大,自己人比較多就會主宰社區,就看誰願意出來對抗了。
陳小春2525
我社區已經有7個人賣掉房子了,我社區主委說他已經72歲了,看他不爽可以來將他打死。
Hi派
大樓租就好,奇葩多幾個就搬走,租的隨時可揮揮手。
😂😂😂 那位72歲的主委 真猛
不過 詛咒要小心!有時成真。
七戶… 若是真的因為他,那怨結得很深
GracyOnOn wrote:
. 那位72歲的主委 真猛.(恕刪)


他把整個社區都當成是他的,之前就為了他自己店面把他房子側牆打掉改裝鐵捲門,只是社區裡面大都是他那邊的人,其他人不是賣房就是閉嘴乖乖付錢,社區就是看誰勢力大,然後大吃小,沒有所謂的敦親睦鄰。
不過他也是會怕啦,自己決議被我檢舉才找區權會決議,現在我社區的區權會就只有他的人才會去,其他人去也沒用。
社區的事就是要有人出來處理,只是吃力不討好甚者會被人在背後捅刀就是了。

Hi派
文件內有個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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