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helium wrote:
1.就算是竊佔...(恕刪)
可以告的!
朋友家住老公寓,樓上有個退修老刑警告他隔壁的竊占
朋友被請去當證人...他不想得罪就說在樓上所以他不知道。
最後,沒事!!
說真的拉,即使是公寓也適用公寓大夏管理條例,鄰居們看開個會,
看決議結果如何貼個布告,利用公告的方式看看能否產生約束效果?(雖然機率很低)
其實,符合程序及出席人數就有效了,但對惡鄰居能否達成效用?就要看後續了!
畢竟,司法資源盡量別浪費,偷一張紙也是偷,有必要告嗎?
太多人自私的擴張自家領土範圍,比如說頂加蓋,院子外搭...
公務單位,就是不報不拆,這樣懂了嗎?
置於竊占的構成要件自己google一下就知道囉
犯不著屌書袋 懂的人自然知道!
補充一下,這事就交給管委會去處理啦,住戶遵守規約,執行單位就是管委會,沒處理去找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