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小胖1229 wrote:這種沒水準的人很多呀,澆花用灌的,含土的水就滴到樓下除非管委會有明訂罰責,不然這種行為沒法被約束有些人還愈講愈故意勒,就是知你拿他沒皮條 管委會只能夠勸導.或打官司沒有辦法直接開罰(非執法單位.法律上會有疑慮)可以打1999.請各縣市環保局到場勘查..至少是1500-6000的罰款也是可以連續罰的..我住的社區環保局人員還在半夜10點左右到現場勘查
id104140alex wrote:你沒違法,但道德上你說不過去....你澆花的水先噴到別人才有後續,別人也是提醒你放花盆的風險,開會你可以說明並拉票爭取自己的權益........管委會就是個雞婆,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怎麼會沒違法看其他網友貼出來的照片(樓主貼的.後來理虧刪掉了)這個管委會只有勸導沒直接去舉報違建.沒直接找環保局來開單..對樓主應該算是很客氣了...題外話..像樓主這種違建..就連不是住同社區的住戶..隔壁社區的拍張照片就可以檢舉了就等著工務局上門來拆違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