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靈見習生 wrote:
小孩本來就不受控,何必這樣為難
沒辦法教自己的小孩,就別中出
自己教不好,讓社會來教



y055119 wrote:
所謂的「震樓神器」,一般是指透過敲打、震動等方式產生噪音的儀器。則依具體個案情況,使用「震樓神器」可能須負擔下列後果:
刑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刑法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極酸鄉民 wrote:
怎麼下場跟前面說的不太一樣??
到底有沒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