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nfelix wrote:竊盜還須自己舉證竊盜...(恕刪) 回 FANNFELIX大成案筆錄當刻員警也會請受害人提供相關資料作呈堂核實之用 當然也可以後補我家没有金飾或鑽戒或一大疊鈔票 所以没有這方面的瞭解 員警倒是錄案之初就有問到其他大大可有深入的分享?
竊盜案是需要指出自己的何種具體所有物失竊?比如包包,多少現金等財物,甚至是一片門板被拆走了,只要是私人財產都算!總不能說,我的感情被偷走了,然後去報個竊盜案吧...然後因為鄰居確實有增建過來的行為,所以可以合理懷疑家中門禁是遭到鄰居所破壞。因此可懷疑財物遭鄰居竊走變賣。具體要如何偵辦,要看警方的手法。但有一點要趕快,就是翻找路口監視器找證據!另外鄰居如確實未經同意,在你土地上興蓋地上物(圍牆也算)。可以直接拍照錄影取證,直接向台東地檢署檢察官告發。竊佔土地是最高5年的公訴罪,告發後檢察官自然會幫你討公道。他不拆地上物還地,就送他去坐牢唄,然後申請強制執行,照拆不誤~~相關程序要怎麼走,去地檢署服務處問一下就知道了。地檢署不能拒絕公訴案件舉發!你備好證據,拿張A4寫個事件經過當狀紙,就可以按鈴告發了。律師不太會主動提這個因為一但送公訴,他就賺不到律師費了。